——宁陵县人民检察院织密扎牢妇女权益维护“三张网”
“宁陵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民事、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织密事前预防、事中保护、事后救助妇女权益维护‘三张网’,更好地助力了妇女权益保障。”3月5日,在召开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14周年暨表彰大会后,受邀列席的省人大代表王海更告诉记者。
织密妇女法治保护“三张网”
事前预防重宣传。宁陵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以我国《刑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妇女维权方面法律法规为内容的法治宣传,利用“三八”妇女节和当地“梨花节”“采摘节”重大节日集会,设置“妇女权益保护普法宣传咨询台”,向公众宣传保障妇女权益相关的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进一步提高广大妇女法律意识。同时,深入学校、社区、商超开展普法宣传,现场宣讲妇女权益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发放普法宣传材料,切实提高辖区妇女维权意识。据统计,2023年,该院共开展妇女权益普法专题讲座2次,走访企业50余家,发放宣传手册1万余份,接受法律咨询300余人次。
事中保护强协作。该院召开妇女权益保护系列案件检察听证会,先后与县纪委监委、县妇联、县乡村振兴局等多家单位会签了《关于消除对妇女家暴维护妇女权益工作中加强协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实施办法》《关于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同时,向县人社局下发督促加强辖区超市等灵活就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保护的检察建议并跟踪整改,向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移交范某某、姚某某等社会救助线索12条。
事后救助多关爱。他们在办案中发挥检察环节精准司法救助工作的主动性,坚持“应救尽救”,将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身患重病或者残疾等生活确有困难的妇女纳入重点救助对象范围,同时建立“检察+”多元救助模式,利用已建立的协作机制的优势,画出多部门联动救助因案致贫妇女的“同心圆”,最大程度地救助因案致贫困难妇女。截至目前,该院已为39名救助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0余万元,救助困难妇女17名。
下好反对家庭暴力“一盘棋”
3月4日,宁陵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消除对妇女家庭暴力维护妇女权益加强协作座谈会,县委政法委、县纪委监委、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县妇联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座谈并进行交流发言。会上,各单位总结了前一段时间涉及家暴案件的相关情况,对当前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
县委政法委将继续推进县域反家暴相关工作制度建设,就妇女受家暴问题组织指导开展家事调解、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等工作。
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妇女提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或根据检察机关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建议,依法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作出裁定。
县人民检察院向有关部门、单位提出预防家庭暴力的检察建议,可建议人民法院及时根据受害妇女申请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建议公安机关对施暴者发出告诫书等,并督促建议事项的落实。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履行反家庭暴力工作职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对于家暴受害妇女依法提起民事诉讼的,积极履行支持起诉职能。
此外,县公安局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并调查取证,协助法院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县司法局指导人民调解组织依法调处家庭暴力纠纷,开展反家庭暴力普法宣传和培训等;县民政局为符合条件的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临时庇护场所;县妇联积极开展矛盾调处、心理疏导等活动,积极开展妇女权益保护法治宣传等。
探索妇女权益保护“最优解”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去年以来,宁陵县人民检察院就采取多种措施护“她”平安,护“她”周全。
去年9月,该院办案人员浏览“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时,发现有志愿者反映宁陵县域内部分公立医疗机构场所无障碍设施不完善,尤其是县人民医院等大型公立医疗机构公共场所未配建母婴室,不能满足哺乳期妇女和婴幼儿的现实需求。
于是,该院组织检察官到全县多家医院现场走访,并随机向200余名女性就医者发放问卷调查表,结果显示,90%以上受访者认为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应配建母婴室,尤其应在儿科门诊附近配建母婴室,以方便妈妈们对婴儿哺乳、换洗纸尿裤。鉴于此,宁陵县人民检察院决定进行立案调查。调查中,检察官对县城内的医院逐一走访取证,县城内多家公立医院没有配备母婴室的反映线索属实。
去年9月14日,该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由省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相关行政机关及县妇联负责人、“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等参加听证会,就监督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进行听证。根据听证会达成的共识,宁陵县人民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对辖区内公共场所母婴设施设置和管理不规范的情形及时进行整改。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立即行动,督促县人民医院等医院配建母婴室,满足宝妈就医者的现实需求。针对整改情况,办案人员还邀请人大代表、县妇联负责人及“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回头看”。
目前,宁陵县城内3家公立医院均建成10平方米以上的母婴室,并张贴有明显的引导标识,建立了日常管理台账。自此,宁陵公立医疗机构中母婴公共服务功能得到完善提升,这在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尚属首创。
母婴室面积不大,但设施齐全,不仅采光通风好、设施设备全,而且还配置了操作台、洗手池、沙发等,统一的暖色格调让人感觉很舒适,既为宝妈们提供了一个温馨、私密、便捷的哺乳空间,又成为一个尊重和呵护妇女儿童的“妈咪小屋”。
“检察+”是开启救助因案致贫妇女之门的“金钥匙”。宁陵县人民检察院将司法救助工作进一步融入社会系统治理大局,建立多元化精准救助机制,走出一条“检察+妇联”“检察+乡村振兴”“检察+民政”的“检察+”多元化精准司法救助因案致贫妇女的新路子,共画多部门联动精准救助因案致贫妇女的最大同心圆。
去年6月29日,年过花甲的监测户范某某在家中被邻居伤害,造成其左手手腕骨折,伤情鉴定为轻伤二级。由于家中无钱医治,被羁押的孟某某又无力作出赔偿,导致范某某的伤情一直得不到有效治疗。去年7月7日,该案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刑事检察部门案件承办人在审查该案时,了解到这一情况,按照内部信息共享机制流程,将线索移送本院控申部门。该院控申检察官带案下访,启动多元救助因案致贫困难妇女机制,与县妇联、县乡村振兴局等有关部门合力救助。在多元精准救助机制的推动下,范某某很快得到入院治疗,病情也趋于稳定。去年7月底,宁陵县人民检察院向范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7000元。
“‘检察+’多元化精准司法救助因案致贫妇女新模式,解决了因案致贫困难妇女的实际问题,真正让她们感受到了检察温度。”全国劳动模范、河南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豫东牧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胡业勇,对该院“检察+”精准司法救助因案致贫妇女工作非常赞同。
在采访中,宁陵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建立表示:“去年以来,我们积极探索一体化履职方式,聚焦全链条治理、推动全方位救助,织密织牢妇女权益保护事前、事中、事后三张防护网,以高质效法律监督撑起妇女的法治‘保护伞’,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障妇女权益的良好氛围,以‘法’之名护‘她’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