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我们的工资总算是拿回来了!”近日,永城市人民法院城镇法庭执行干警快速行动,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成功为18名农民工执行薪资共计14万余元,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和高度赞誉。
被告李某某承包某处工程,原告在其所承包的工地上工作,工程完工后,被告李某某出具欠条并声称待工程款拨付后再向原告发放工资,却未及时兑现。后经多次讨薪无果,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因涉及农民工工资且涉案人数众多,立案后,承办法官高度重视,快审快结,最终判决被告李某某限期内支付原告工资款。后因被告李某某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洪林杰通过详细了解案情,考虑到案件涉及民生,势必要为申请人讨回劳务工资,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为此,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联系被执行人李某某,但没有联系上。随后,执行干警分赴实地走访,查明被执行人承包的工地已结算工程款,但被执行人李某某并未向原告发放该款项。为尽快讨回农民工的辛苦钱,执行干警对执行人李某某的相关财产信息进行网络查控,然而网络系统信息中显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的反馈结果令执行干警犯了难。就在案件进展陷入僵局之时,执行法官接到了申请人的电话,声称执行人李某某出现在另外一处工地,执行干警马不停蹄,火速赶往现场。
见到执行人李某某后,执行干警向其做起了思想工作,告知农民工生活的不易,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同时向其阐明主动履行与强制执行的区别,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然而,苦口婆心的劝说并没有赢得被执行人李某某的配合,干警随即依法将被执行人强制拘留。
当被送入拘留所后,被执行人李某某终于体会到强制拘留手段的公正与严厉,主动要求联系其朋友协助筹款,并在法院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积极核对钱款数额,及时发放农民工应得的劳动报酬。
收到法院转来的欠款后,农民工们的愁容逐渐淡去,激动的泪水湿润了双眸。此次执行不仅将11起案件执行完毕,还解决了同样在诉讼阶段的系列案件,共涉及农民工18名,金额共计141281元。
本案强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在着力兑现胜诉权益的同时,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全力提升每起案件办理的速度,切实提高实际执行到位率,让更多“纸上权益”转化为“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