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阳区人民法院闫集法庭法官与当事人交流,做好诉前调解工作。
◀睢阳区闫集镇召开“无诉讼村”创建活动推进会。
为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睢阳区人民法院闫集法庭在院党组的引领和支持下,躬身入局大胆探索,着眼源头减量,大力开展“无讼村”创建活动,主动融入基层治理,把“无讼”理念注入乡村生活,推进“多方协同、三层过滤、四位一体”工作模式,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主动建议 共塑基层治理新模式
为进一步推进“三零”创建,深入开展诉源治理,闫集法庭主动向闫集镇党委、镇政府发出开展“无讼村”创建活动的司法建议,得到该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
闫集镇专门制订下发《“无讼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并召开创建活动推进会,将纠纷排查率、纠纷化解率、纠纷成讼率、万人成讼率等4项指标纳入考评项目,对辖区内27个行政村进行量化考评。
针对辖区内有关婚姻家事纠纷、邻里纠纷以及土地纠纷实际情况,该法庭与司法所、派出所、信访办等部门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联席会,研究化解方案,制定解纷措施,构建党委领导、多方参与、法治保障、村民自治的工作格局。
“三层过滤” 创新诉源治理新方法
闫集镇处于城乡接合部,邻里关系、土地问题等矛盾纠纷复杂,涉诉案件日趋增多。闫集法庭紧抓“省时、省力、有用、有效”的价值导向,创新提出“三层过滤”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
“三层过滤”,第一层是村调解员发挥熟知社情民意的专长,发现矛盾及时调解;第二层是村调解员调解无效的,及时和村“四进驻”人员共同谋划解决纠纷;第三层是若矛盾化解无效,“四进驻”人员及时提交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联席会,联席会制订化解方案并及时成立纠纷化解工作组参与矛盾化解。
“三层过滤”机制为矛盾纠纷化解提质增效。
“四位一体” 把非诉解纷机制放在前面
落实“四进驻”机制。在闫集法庭的牵头下,辖区村委会实施法官、律师、民警、人民调解员“四进驻”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法庭干警广泛开展参与矛盾纠纷摸排和信息搜集工作,通过建立微信群的方式有效强化与调解员的沟通联络,准确把握村里各类矛盾纠纷动态和人员动向,做到矛盾纠纷第一时间知情、介入、调查、调解。
建立社区调解平台。在闫集镇雷庄社区,该法庭成立全市首个“绿马甲”志愿服务工作室,法官定期指导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工作室自成立以来调解疑难矛盾纠纷100余起。
加强司法精准指导。该法庭对调解员开展培训活动6次,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员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对潜在矛盾纠纷进行防范、排查、化解、处置的能力;向辖区党委呈送关于农村宅基地纠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等涉农问题司法建议8份,对相关案件成讼原因和特点等进行分析,并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
强化法治宣传。该法庭开展法治宣传6次,覆盖1000余人,通过宣传栏、法治宣讲会等途径宣传法律知识,并结合当地实际,大力弘扬健康优良风俗习惯、家风家训,不断助推加快建设法治社会。
执法办案 司法便民服务落在实处
闫集法庭以公开宣判、以案说法、送法进村等形式,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到公平正义。
他们邀请基层干部、群众旁听庭审,使人民法庭成为基层法治教育的课堂,引导群众遵规守法,依法办事;优化在线司法服务,落实网上办理和反馈的全覆盖要求,实现老百姓打官司“少跑路”“不跑路”,打造“家门口诉讼”模式;推进线上诉讼,落实在线诉讼原则,注重对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即时指导;推进案件简繁分流,优化诉讼流程管理;推广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简化裁判文书制作,加快审判节奏,提升审判质量。
“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方法,更是人民法院责无旁贷的重要工作。我们将紧紧围绕助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充分利用人民法庭贴近村居、贴近群众的优势,强化乡村与法庭深度对接,开展‘无讼’和谐共建,探索建立‘无讼’长效机制,不断推动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走深走实,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为和美乡村建设、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闫集法庭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