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对象为20岁至69岁公民,全市监测不低于2.5万人
2月27日,记者从商丘市教育体育局获悉,根据《河南省群众体育工作评价标准》和河南省体育局国民体质监测常态化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全面开展2024年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并将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纳入对县(市、区)群众体育工作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
据介绍,根据国家、省、市国民体质监测任务要求,我市全面推进县(市、区)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服务的常态化、标准化建设,利用现有服务站点,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国民体质监测和科学健身站点,力所能及地打造为群众提供科学健身指导的平台,其余各县(市、区)按照关于国民体质监测的标准要求,继续开展体质健康状况监测和科学健身指导工作。监测和健身指导服务工作,自2024年2月6日至12月31日,服务天数不少于170天。
监测对象为20岁至69岁的中国公民,按年龄分为成年甲组(20岁至39岁)、成年乙组(40岁至59岁)和老年组(60岁至69岁)三个年龄段,全市监测不低于2.5万人。监测对象要求身体健康,发育健全,无先天、遗传性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脑性瘫痪、聋哑、痴呆、精神异常、发育迟缓等),以及急、慢性疾病(如风湿性心脏病、严重高血压等),具有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和接受能力,能完成简单的身体活动。采用分层随机整群的原则抽取测试对象。依据地域分布、经济发展水平确定本抽样点。
成年人分为农民、城镇体力劳动者和城镇非体力劳动者三种人群,按性别分为六类样本。以每5岁为一个年龄组(20岁至24岁、25岁至29岁、30岁至34岁、35岁至39岁、40岁至44岁、45岁至49岁、50岁至54岁、55岁至59岁),六类样本共计8个年龄组。农民是指拥有农业户口、从事农业工作的人员;城镇体力劳动者是指拥有非农业户口、从事体力工作的人员;城镇非体力劳动者是指拥有非农业户口、从事脑力工作的人员。
老年人分为城镇老年人、农村老年人两种人群,按性别分为四类样本。以每5岁为一个年龄组(60岁至64岁、65岁至69岁),四类样本共计8个年龄组。城镇老年人是指拥有非农业户口、本人生活在城镇的老年人;农村老年人是指拥有农业户口、本人生活在农村的老年人。
本次监测工作为受测人员打印《体质评定报告》和《锻炼指导报告》并给予解读和进行科学健身宣传指导,适时将监测数据上报省国民体质监测系统和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