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记者从商丘市农业农村局获悉,针对网传该局工作人员刘某在一商铺门前小便一事,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立即对刘某作出停职处理,并立案调查。
经商丘市农业农村局调查,网传当事人员刘某系该局工勤人员(工人),与崔某某(商铺店主)为同学关系,双方存有债务纠纷。1月10日,刘某和邵某某按照约定到崔某某店中讨要欠款,因迟迟未见到崔某某,刘某便在门前小便,被店内摄像头拍到。随后,崔某某和其朋友下楼与刘某发生肢体冲突,邵某某报警。
鉴于刘某在公共场合的不当言行,经商丘市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给予刘某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目前,商丘市农业农村局已在全局部署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严肃工作作风,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记者 鲁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