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整治网络谣言 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近年来,网络谣言乱象严重误导公众认知,破坏网络清朗生态。在这个“人人都是自媒体、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严厉打击网络谣言,还网络生态一片晴空,商丘警方一刻也没停止。全市公安机关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整治相结合,始终保持对网络谣言的严打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和谐清朗的网络空间。
1月25日,市公安局通过“平安商丘”平台发布打击网络谣言4起典型案例。这4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徐州某网络科技公司、安阳某传媒公司、周口自媒体从业人员丁某杰编造“道路交通综合整治”网络谣言。2023年3月份以来,徐州某网络科技公司、安阳某传媒公司、周口丁某杰为吸引流量,赚取平台补助,恶意利用AI智能编辑软件,采取文字重组、图片拼接等方式,大量编发关于商丘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徐州某网络科技公司法人田某、安阳某传媒公司法人宋某、周口自媒体从业人员丁某杰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已对田某、宋某、丁某杰予以行政处罚。
夏邑伊某辉编造“人贩子偷小孩”网络谣言。2023年10月22日,伊某辉为博取关注,吸引流量,编造发布“偷人家的小孩,最后还笑,该打。”的虚假视频信息,引发社会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公安机关依法调查,伊某辉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已对伊某辉予以行政处罚。
山东王某荣、四川何某英、甘肃孙某仓编造“商丘发生火灾”网络谣言。1月20日,王某荣、何某英、孙某仓为吸引眼球,博取关注,将商丘一起火灾事故的发生日期和死亡人数进行编造并在某网络平台发布,带来不良社会影响。经公安机关依法调查,王某荣、何某英、孙某仓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已对王某荣、何某英、孙某仓予以行政处罚。
梁园区景某喜编造“商丘要发生地震”网络谣言。2023年12月8日,景某喜为博取关注、获取流量,在某网络平台编造发布“商丘要地震了”谣言信息,并配相关的地震图片音乐,给社会造成恐慌,影响恶劣。经公安机关依法调查,景某喜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景某喜予以行政处罚。
面对屡禁不止的网络谣言现象,为网络生态“刮骨疗毒”势在必行。社会各界必须敢于动真格、碰硬茬、搞深挖,从源头上追根溯源、斩草除根,规范网络传播行为,严格信息审核把关,织好“防护网”、筑牢“防火墙”,让网络谣言成为“过街老鼠”。要加强网络政治、法治、自治、智治融合,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为网络营造清朗明净的生态环境。要逐步建立起涵盖领导管理、正能量传播、内容管控、社会协同、网络法治、技术治网等各方面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散布网络谣言不仅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违法责任,触犯刑律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行为人捏造、歪曲事实及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须承担民事责任。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构成侮辱罪、诽谤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所以,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在互联网上故意编造、散布、传播谣言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市公安局办案人员提醒并呼吁全社会要网上网下拧成一股绳,方方面面下好一盘棋,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深入治理、重拳打击网上乱象,整治网络环境,倡导网络文明,广泛传播正能量,自觉抵制网络谣言,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
记者 王 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