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共分三级
我市90家养老机构有了等级
1月23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该局通报了2023年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经过自愿申报、材料审核、实地评估、综合评审、公示等环节,2023年度我市共评定出等级养老机构90家,其中三级6家、二级31家、一级53家,等级有效期为2023年12月至2026年12月。
据了解,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的通知》(民办函〔2023〕50号)要求,2023年,各县(市、区)评定为一级至二级服务等级的乡镇级公办养老机构占比要达到40%(含)以上,县级公办养老机构至少要评定二级至三级,到2025年,以上述指标要达到80%。鼓励社会办养老机构积极参评,并将评定结果作为养老服务质量评价的重要参考指标。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对象为经民政部门备案或原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未列入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符合《〈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2023版)》申请等级评定基本要求与条件的商丘市辖区内的养老服务机构。
近年来,我市在持续扩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工作上,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探索养老服务新模式,打造“颐乐养”商丘品牌。市民政局充分整合利用现有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资源,有序推进24家乡镇敬老院转型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成农村养老的核心阵地。加快推进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降低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成本,激发养老市场活力,促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另外,我市还坚持党建引领,推动民政项目建设水平走在全省前列。2023年,商丘市共有95个养老项目纳入河南省“十四五”民政储备项目,总投资26亿元,其中15个养老项目纳入全省重大养老项目库,总投资13.75亿元。虞城县养老产业园、民权县民政事业园、宁陵县福利园区等一批集养老、残疾人照护、医疗康复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民政项目已建成,即将投入运营。
“我们在做好养老服务工作的同时,将持续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通过以评促建,不断提升商丘市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和规范化水平。”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取得评定等级的养老机构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持续提高标准化、专业化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等级养老机构培养培育力度,鼓励引导养老机构争先创优、提档升级;充分发挥等级养老机构示范引领作用,指导养老机构对标对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对等级养老机构的日常管理,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不断提高养老机构运营管理水平,促进全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记者 鲁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