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持续扩大普惠型养老服务供给
加强31个街道、266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质改造,建成市、县(市、区)联动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全市共计发放高龄津贴1.56亿元,惠及22.1万老年人……1月17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2023年我市持续扩大普惠型养老服务供给,民生兜底保障基础进一步夯实。
在持续扩大普惠型养老服务供给工作上,我市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市重点民生实事、重大改革事项和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重点推进,成立了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服务管理不断优化。积极开拓创新,先行先试,探索养老服务新模式,打造“颐乐养”商丘品牌。着力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建成10个县级特困供养机构(中心敬老院),切实满足兜底保障对象养老服务需求。着力推动25个乡镇敬老院转型为区域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基础上,拓展社会托养、日间照料等服务,打造农村养老服务示范点。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加强31个街道、266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质改造,建成市、县(市、区)联动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质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6400户,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安全性、便利性。持续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持续开展“人人持证、技能河南”行动,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全市共培训养老护理员4595名。全面落实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截至目前,全市共计发放高龄津贴1.56亿元,惠及22.1万老年人。
为进一步夯实民生兜底保障基础,我市积极推进兜底政策有效衔接,加强对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人口和因病致贫患者的排查认定,不断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加强与乡村振兴局、医保局等相关信息衔接,把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截至目前,通过对7.3万“三类户”对象动态监测,共反馈预警信息1.6万人,认定符合救助条件纳入救助范围219人;“三类户”人员共纳入低保2.7万人,纳入特困1822人,占监测对象总数的39.4%。再次提高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水平。从2023年1月1日起,我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440元;财政补助水平提到月人均不低于22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72元,确保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截至目前,商丘市共认定城乡低保对象32.07万人,发放资金8.6亿元,保障人数较去年增长1.4万余人,增幅达4.7%;认定特困人员4.6万人,发放资金3.6亿元;共临时救助2.9万人次,发放资金3207万元;下拨2465万元用于困难家庭失能老年人集中供养救助;配合商务部门为我市困难群众发放300元“爱心消费券”,全市实发人数35.1万人,核销人数34.9万人,核销金额1.05亿元。我市扩围增效做法在全省民政系统工作会上作典型发言。
记者 翟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