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莫贪图一时刺激而染毒
随着国家对毒品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贩毒人员和吸毒人员开始将寻求“刺激”转移到毒品替代物上,盲目追求眩晕迷醉的快感,其中以麻精类等药物为主。1月10日,睢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罪案,为误入迷途的年轻人敲响了警钟。
犯妨害药品管理罪领刑
据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5月,被告人王某从私人手中购买三无药品“依托咪酯”20克,在家中吸食后,将剩余的药品卖给吴某,收取现金2000元。案发后,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其他涉案人员均已另案处理。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明知“依托咪酯”是麻醉药品,仍违反药品管理法规,将未取得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的药品销售给他人,其行为已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结合量刑规范化指导意见,依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判决被告人王某犯妨害药品管理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王某表示服从判决。
警惕毒品替代物的滥用
2023年9月6日,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将“依托咪酯”(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依托咪酯”的药品制剂除外)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非法吸食、持有、贩卖“依托咪酯”,将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
当前一些年轻人一味追求低级趣味,吸食违禁药物。该案被告人王某就曾多次吸食“依托咪酯”。据其供述,吸食后会产生眩晕感,还经常发生抽搐呕吐,但恢复后会感到精神空虚,随后又急切盼望下次吸食,这是明显的上瘾症状。吸食“依托咪酯”,会对吸食者的身体和精神造成双重伤害,还会浪费大量钱财,导致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有的人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危害社会公共安全。
请自觉抵制不良诱惑
当前,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依托咪酯”的麻醉作用,将其作为毒品的替代品进行私下销售。“依托咪酯”是一种麻醉类处方药品,只有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才可以合法使用“依托咪酯”制剂,只有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才可以销售“依托咪酯”原料及制剂。
根据临床发现,吸食“依托咪酯”会像醉酒一样头晕眼花、站立不稳,甚至恶心呕吐。经常吸食,会形成瘾癖,逐渐精神萎靡、耐心变差、躁狂易怒、懒散无力。长期大量使用还会危及生命。
办案法官在此呼吁:“希望广大青年树立崇高理想,珍惜青春时光,自觉抵制不良诱惑,守住法律底线,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记者 王 冰 通讯员 李方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