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睢阳区人民法院法官通过对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进行判后答疑,让当事人“上诉”变“息诉”,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原告邬某等人与被告李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由于双方对赔偿金额分歧较大,难以达成调解,李口法庭庭长刘丰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判决由被告李某赔偿原告邬某等人25万余元。宣判后,被告李某不服,并表示要上诉。
为实质化解矛盾、促进案结事了,刘丰主动就案件情况耐心向李某做答疑工作,针对李某提出的疑问、裁判理由、事实认定等进行深入细致地解释,并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沟通协商,围绕双方之间的纠纷焦点提出解决问题的合理化建议。经法官主持调解和释法析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原告自愿做出退让,并同意被告一次性赔偿其损失22万元。李某承诺尽快履行赔偿款,不再进行上诉。
为实现定纷止争,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该院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持续在判后答疑上下真功夫,帮助当事人正确、全面理解法院裁判的公正性、合法性,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履行义务,在有效化解矛盾的同时,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