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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第三届养老服务工作评选表彰活动

2024-01-16 23:54:56 京九晚报

  1月16日,记者从商丘市民政局获悉,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在全市营造尊老敬老的浓厚氛围,形成尊老敬老的良好风气,市民政局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三届养老服务工作“十佳党委书记、十佳养老院长、百佳养老护理员、优秀党委书记、优秀养老院长”评选表彰活动。

  据介绍,本次活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广泛挖掘并宣传一批爱岗敬业、尊老敬老的十佳党委书记、十佳养老院长、百佳养老护理员、优秀党委书记、优秀养老院长,全面展示新时代我市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风采,积极引导和激励广大从业人员,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暖心的服务、更加专业的精神在养老服务一线建功立业,为实现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推选范围为,全市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全市范围内经民政部门备案或养老机构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公办、民办养老院以及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院长及养老护理员。我市将从中推选“十佳党委书记”10名、“十佳养老院长”10名、“百佳养老护理员”100名及优秀党委书记20名、优秀养老院长20名。

  推选活动由县(市、区)民政部门推荐,对照推选条件严格审核把关并进行实地考察后,从中遴选出最具先进性、代表性的十佳党委书记、十佳养老院长、优秀党委书记、优秀养老院长、百佳养老护理员,统一排序后申报。市民政局对各地推荐申报对象事迹材料进行审核,研究提出初步人选名单,并选取部分人员名单进行实地走访考察。市民政局召开会议研究确定入选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民政局对获奖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参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标注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和“经营异常名录”的;单位出现养老服务工作安全事故和问题的;申报材料缺失、填报内容不全、弄虚作假、不按时申报的。

记者 鲁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