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原打算去申请劳动仲裁,没想到手续很烦琐。我就来这里咨询了一下,在蔡法官的指引下,没想到这么快就给我们达成了调解协议,有了这个协议,我们就有了底气。”1月8日,在虞城县人民法院站集法庭调解室内,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原告农民工代表杜女士握住承办法官蔡威的手表示感谢。
杜女士及其他4名农民工与被告某食品有限公司系劳务关系。2023年1月至9月,5名原告在被告处提供劳务,工资共计11万元。从2023年1月起,被告以运营资金紧张为由,不再发放工资,5名原告一直催要,被告以各种理由推托,引发诉讼。
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考虑到这是一起农民工讨薪系列案,5名农民工挣钱不容易,为了让农民工春节前拿到辛苦钱,经过与被告公司多次沟通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从2024年1月29日起,每月向5名原告各支付5000元,直至付清为止;如果违约,5名原告可申请一次性执行下欠的工资。省去了劳动仲裁烦琐环节。
“到时候公司再不给我们发工资,我们就可以直接申请执行了,省了很多事,谢谢蔡法官。”5名原告拿到调解协议后,对法官快速调解、减轻当事人诉累表示满意,向法官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