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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为民司法落实到每一个办案细节

——记集体一等功获得者夏邑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2024-01-12 06:21:45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夏邑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占领深入夏邑县鑫昌达食品有限公司督导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工作。

夏邑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向中国邮政送达检察建议。

夏邑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

夏邑县人民检察院视频提审并见证嫌疑人认罪认罚。

夏邑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夏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任琰琰在“12309”接待室接待当事人。

核心提示:

“我们将以先进为榜样,担当尽责、砥砺奋进,以实际行动谱写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2023年12月29日上午,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双先”表彰先进典型座谈会。作为集体一等功获得者的代表,夏邑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王波波结合本职岗位,畅谈学习感悟,交流工作体会,明确下一步努力方向。

近年来,负责对职务犯罪、经济金融犯罪、电信网络犯罪和养老诈骗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法律监督工作的夏邑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把为民司法落实到每一个办案细节,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2021年,该部被表彰为河南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2019年、2021年该部两次荣立集体三等功。该部两名干警分别被评为河南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河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近日,该部又在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双先”表彰中荣立集体一等功。

“大服务”:细心促发展 精心强保障

“投资270万元的包装袋生产车间已经正式生产了,非常感谢检察院办案干警,你们不仅挽救了我及我的家庭,还挽救了我们的企业,并为我在这里投资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和满满信心!”在夏邑县何营乡一个车间,王某对前来走访的该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表示真诚感谢。

何营乡某村是“中国淘宝村”,该村从事注册各类淘宝商户280余户。王某是该村淘宝商户产品包装袋主要供应商,在明知一商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包装袋,涉案金额18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案件承办人员深入调查发现,王某系河北某塑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销售工作的股东,无犯罪前科,系初犯、从犯,犯罪数额较小,且自愿认罪认罚。为增强司法公信力,该院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律师等担任听证员对案件承办人员、商户代表、嫌疑人提问并充分发表意见,一致同意对王某作不起诉处理。

为进一步扩大办案效果,该院组织干警到淘宝工业园区对王某不起诉决定进行公开宣告,并就案件办理情况向商户代表进行反馈,鼓励商户与王某继续依法开展合作。随后,干警现场宣讲法治知识,教育引导商户杜绝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维护“中国淘宝村”的荣誉。王某对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做法表示感谢,当场表示在该村投资一个包装袋生产车间。

夏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占领表示:“细心促发展,精心强保障。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职能作用,我们不断更新理念,改进工作方式,着力打通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最后一公里’,让服务发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既精准又贴心。”

在该部的努力下,该院制定服务民营企业规范性文件3个,建立与县工商联联席会议制度、检察长联系企业制度,深入了解企业司法需求,精准对接服务措施,给当地民营企业家带来了满满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吕某在当地聘请十几名工人从事加工打火机配件业务,因其工厂连续发生3次小火灾事故,导致经营不善,拖欠部分工人工资。到案后,吕某陆续将所欠工人工资付清。该部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优化办案方式方法,认为吕某的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但其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遂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防止“入罪即诉”“一诉了之”,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该部还坚持当好“三个角色”,即当好保障发展的“服务者”、法治环境的“守护者”、法律法规的“推广者”,为企业提供零距离服务。严厉打击各类影响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及企业家的人身财产安全,共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0案12人,依法提起公诉31案53人;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对7起民营企业案件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开展“挂案”清理工作,为涉案企业“松绑“解绊”;开展“送法进企业”“向法而行、典亮企业”等法治宣讲活动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册,受众人数近4万人。

在“挂案”清理工作中,该院发现某棉花经营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在2017年立案后未结,公司因为涉案,无法正常运营。经调阅卷宗审查、实地走访,办案人员发现冒用该公司名义实施犯罪的两人已被判刑,该棉花经营有限公司没有犯罪行为,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022年年初,该公司收到终止侦查决定书后,法定代表人亲自前往检察机关表示感谢。

外地两个企业负责人在夏邑县谈生意期间,酒后寻衅滋事。办案人员为避免办理一个案件、搞垮一个企业、下岗一批职工现象,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抓手,对嫌疑人释法说理,两人认罪认罚,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两人被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后,表示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今后一定以身作则,努力工作,创造更大的价值回报社会。目前,两人全身心投入到企业生产、管理工作中,解除了后顾之忧,有力保障了民营企业的正常运转。

“大保护”:用心抓治理 铁心保稳定

“非常感谢夏邑县人民检察院干警,是他们对电信诈骗犯罪予以坚决打击,才使我们被害人的权益得以维护,也坚定了我们‘有强大的法律监督做后盾,这些犯罪分子绝不会逍遥法外’的决心。”得知自己的血汗钱被追回后,当事人李涛第一时间向该部干警表示感谢。

李涛是一起诈骗案件的受害者。2021年以来,被告人黄某在微信上以卖设备、塑料薄膜、塑料颗粒等为由实施诈骗,造成多名受害人被骗金额26.47万元。经该部审查起诉后,黄某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万元,被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24.97万元。

近年来,该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坚持惩防治并举,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做文章,用心抓治理,铁心保稳定,始终保持对电信诈骗等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推动检察“小窗口”融入国家治理“大保护”格局。

营造安稳社会环境。2022年以来,该部受理审查逮捕养老诈骗3案6人,提起公诉4案12人,纠正漏捕2案3人,为被害人挽回损失10余万元;受理审查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类犯罪108案185人,批准逮捕96人;受理审查起诉此类犯罪216案385人,提起公诉349人。

护航金融安全。该部会同县法院、县公安局、县金融工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夏邑支行、中国银保监会夏邑监管组7家单位联合会签《夏邑县预防金融犯罪工作办法》,建立“发现、协作、处置”一体化金融犯罪预防工作机制,针对集聚金融风险、影响金融安全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一道金融安全“防火墙”。两年来,该部共审查逮捕电信网络类犯罪112案162人,批准逮捕81人;受理审查起诉电信网络类犯罪149案220人,提起公诉123案192人。

2009年以来,被告人邰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其个人、公司或借用他人名义,通过提供虚假贷款资料、购销合同、改变贷款用途等方式,在某农商银行骗取贷款共计27笔。截至目前,形成贷款存量5笔,金额2080万元,均已逾期未偿还。此外,邰某还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某县擅自采矿,开采矿产品价值460余万元。经审查起诉后,被告人邰某犯贷款诈骗罪、非法采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责令其赔偿被害单位某银行经济损失1508万余元,其名下房产、车辆、现金、饰品、存款依法予以追缴。

严打电诈犯罪。加强检警协作、检法沟通,该部通过依法提前介入侦查、引导案件取证、提出量刑建议和涉案财产处理意见等方式,推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积极认罪认罚,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为从源头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多发态势,还加强普法宣传,深入学校、社区、乡村、企业宣传反诈知识,发出检察建议3份,引导堵塞管理漏洞,促进源头治理。

2017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朱某在某网络兼职诈骗集团中从事推广工作,其在夏邑县居住期间在网络上发布虚假招聘兼职广告,以提供小额佣金任务的方式吸引被害人注册微信息等软件并充值交费,获利42万余元,涉案金额至少91万余元。经审查起诉后,被告人朱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强化扫黑除恶。该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抽调精兵强将成立涉黑恶犯罪检察组,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恶案件10案80人,判决10案80人;树立“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理念,强化法治思维,对3起黑社会性组织犯罪案件改变定性为恶势力犯罪集团,依法追捕追诉5名涉黑犯罪集团成员;坚持破网打伞,积极参与综合治理,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向有关单位送达检察建议8件,推动行业管理长效机制建议。一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两名干警被评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

“大品牌”:检心提品质 匠心创品牌

“是检察官挽救了我!我原来不愿退赃,是因为思想上存在顾虑,担心‘人财两空’,是检察官一遍一遍地开导,才让我主动退赃,并获得了从宽处罚。”这是受贿案被告人、某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吴某说的一番话。

2005年至2015年期间,吴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1300余万元。被省人民检察院指定审查起诉后,该部承办检察官认真释法说理,向吴某详细讲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经过耐心工作,吴某交待出1000万元贿赂款的存放处,并主动配合司法机关退赃。检察机关向监察机关通报后,将1000万元赃款顺利追回。

“在此案办理中,我们坚持实质审查,确保提前介入质效,加强监检配合,追诉漏罪漏犯,注重追赃挽损,有效降低了诉讼风险。同时,全面了解被告人的犯罪动机、犯罪心理以及犯罪时所处的工作环境,有针对性地进行释法说理,促使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努力提高认罪认罚量刑建议的精准化、规范化。”夏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任琰琰告诉记者。

多年来,尤其是从2022年以来,该部注重发挥区域优势,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质量建设年”为契机,持续强化监督意识,探索建立“一专二审三跟踪”审判监督工作机制。该机制通过专业化形成抗诉“模块”,经过两轮审查发现问题,通过跟踪问效提高诉讼效率,从案源、质量、理念、效果四个维度发力,实现了抗诉工作从单打向合力、粗放向精准、封闭向开放的有效转变,抗诉工作在数量和质量上“双提升”。这一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

任琰琰表示:“这一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干警对审判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彻底改变过去‘重起诉轻抗诉’的错误观念,从不愿监督、不敢监督转变为善于监督、敢于监督。最近几年,我院起诉案件质量得以大幅提升,多起案件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件、典型案例,组织撰写的《恢复性司法在18-25周岁青年故意伤害犯罪中的应用》一文被《中国检察官》刊发。”

“大民生”:暖心办实事 尽心惠民生

“这下好了,检察院给我们养殖户吃了一个定心丸,不用再担心买到假兽药了!”听说一兽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孙某等23人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被依法判刑并处罚金后,夏邑县养殖户孙军高兴地说。

2016年8月以来,被告人孙某从网上购买养殖户个人信息5万条,分别在夏邑、郑州、安阳等地招收业务员,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在生产兽药产品过程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将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以电销的方式、欺骗的手段,骗取客户购买假冒伪劣兽药。

“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此案依托互联网、物流网向全国辐射售卖,销售范围涉及山东、河南、陕西、湖北等几个省份,涉案人员多、地域跨度大、涉案价值巨大,给畜牧养殖户和养殖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恶劣。该部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引导取证中的联动作用,多次与侦查机关沟通意见,完善证据链条,依法履行职能,在严把案件质量关的基础上,从严从快办理,有力打击了制售假农资类犯罪的嚣张气焰,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平安是最大的民生,稳定是最美的环境。近年来,该部紧盯民生领域“前端”“未病”,立足检察职责,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召开听证会等形式,预防在先“抓前端”“治未病”,推进民生领域诉源治理,守护民生福祉,彰显民生情怀,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服务发展是民生。刘店集乡两家粉丝厂集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解决当地人百余人的就业问题。但经营者刘某因交通肇事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社区矫正期间因生产经营需要,需向司法局申请一个月的假期外出进行企业经营。了解情况后,办案人员主动向司法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建立经营外出分级管理机制。随后,刘某的请假申请很快被批准。在办理一起非法经营案件中,办案人员发现物流快递行业存在部分工作人员不认真验视寄递物品等问题,依法向县邮政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加强物流快递企业的监管,堵塞行业漏洞,推动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保障生产是民生。2005年至2011年1月,时任山西长治某商贸公司负责全部外联工作的副总经理王某为增加公司煤炭运力,向时任某铁路局副局长多次行贿800万余元。案件提起公诉后,该部办案人员及时跟进,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多次与监察机关沟通。经审查认为,王某系为壮大公司经营而行贿,被羁押后,某商贸有限公司对外业务受到较大影响,业务开展处于停滞状态;王某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变更强制措施不致影响诉讼的正常进行。随后,建议法院对王某改变了强制措施。据了解,王某回到公司后,迅速开展复工复产工作,联系协调上下游关联企业,做好物资和业务支持联动,公司的各项业务也都在有序推进中。

小案精办是民生。朱某某系山东省临沂市人,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被刑事拘留。审查起诉期间,办案人员发现朱某某年龄可能不满16周岁。为排除关键矛盾,检察机关决定对朱某某年龄问题进行自行补充侦查,多次到临沂走访调查,发现朱某某户籍年龄比实际年龄大3岁的情况,并找到朱某某出生百天时的照片等证据,对朱某某其作不起诉处理。经过跟踪帮扶,目前,朱某某已进入一所技校学习。朱某某的母亲激动地说:“是检察官给了孩子一次机会,让他重新走上了正道!”

品牌保护是民生。粉丝加工生产是夏邑县的重要经济产业,当地从事粉丝生产的企业多达几十家且逐年增多。但是,个别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与某地理标志产品相似的名称,故意引起混淆,侵害消费者和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的合法权益。该部干警在开展食品安全线索专项排查行动中,发现某食品有限公司涉嫌侵犯地理标志知识产权,遂向某行政执法机关送达诉前检察建议。该部门高度重视,责令某食品有限公司限期整改,并跟踪确认,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侵害地理标志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推进粉丝生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月行动,建立粉丝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健全日常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市场秩序规范健康有序。

餐桌安全是民生。该部关注食品安全问题,拓展监督视野,延伸打通检察监督“最后一公里”,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夏邑县某肉联厂法定代表人王某某等近10人为获取更高利润,采取往生猪体内打药、注水等方式增加猪肉重量,严重危害他人生命、健康,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依法判处刑罚并处罚金……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夏邑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方向引领、努力追求极致,各项检察工作稳中有进,健康发展:2018年至2022年连续五年综合考评位居全市第一名,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综合考评先进基层检察院;2018年11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2020年10月,被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提起2024年的检察工作,刘占领信心十足:“新的一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我们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提振发展信心,讲述检察好故事,传播法治正能量,把‘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做精做细做实,办实事、求极致,解难题、葆本色,更好地为党分忧、为民解难,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夏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为活力、平安、和美、宜居、长寿‘五个夏邑’建设贡献更多检察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