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检察建议分量更重质效更佳
2023年12月29日,睢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议案,表决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
《决议》从充分认识检察建议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提升检察建议工作质量、依法保障检察建议工作有效落实三个方面,更深层次强调落实检察建议工作的必要性和严肃性。
《决议》指出,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方式。
《决议》要求,全县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要自觉接受、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高度重视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被建议单位应当认真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扎实抓好整改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社会治理合力,推动检察建议工作全面充分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决议》还从被建议单位回复整改、纳入考核、人大常委会监督支持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决议》要求,被建议单位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应当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积极主动履职或纠正违法行为,在规定期限内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书面回复检察机关。《决议》强调,全县各相关单位应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列入当年睢县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决议》提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检察机关工作报告、专项工作报告等方式,监督和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检察建议职责,并对有关机关依法回复、采纳检察建议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记者 王 冰 通讯员 窦泽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