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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二十二批)

2024-01-03 02:33:46 来源:商丘日报

  (上接2023年12月29日7版)

  五、商丘市民权县,受理编号:X3HA202312130039

  群众举报内容

  编号X3HA202312130039举报内容为:民权县北外环路南沥青站气味刺鼻,无法正常生活。

  基本情况

  (一)举报件分类

  举报问题位于民权县,按行业类型属于其他;按污染类型属于大气;按区域分布属于城郊接合部;按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按群众身边,属于其他;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涉事企业的基本情况

  举报问题涉及的企业是河南瑞桥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该企业成立于2014年11月10日,2015年河南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民权县城市道路、县乡道路、村级公路等PPP项目工程后,河南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瑞桥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在新北环与博爱路交会处北外环南侧建设民权县PPP项目沥青、砼、水稳碎拌和站,2015年4月开工建设,2015年6月建成试生产,主要建设内容为3000型沥青混凝土项目,该项目为PPP项目的配套项目,2015年5月建设时,此行业没有纳入当时执行的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无须办理环评手续和“三同时”验收,排污许可证号为91411421317406375X001W,有效期至2028年12月17日。主要生产设备为: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导热油锅炉、燃烧机、沥青罐、皮带输送机、料仓、废气处理设施等。

  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举报问题不属实。

  关于“民权县北外环路南沥青站气味刺鼻,无法正常生活”问题。现场检查时,该企业于2023年8月31日因承建的工程已竣工向供电部门申请停电后停产至今,原料库密封完整,物料已覆盖,四周建有围挡,沥青烟经废气处理设施(电捕焦油器+活性碳吸附)处理后排放。该企业距离最近居民约200米,经走访周边居民,企业生产时未感觉到有气味刺鼻。

  办结时限

  2023年12月17日,此交办件由分包县处级干部周明河督办。

  六、商丘市睢阳区,受理编号:D3HA202312130036

  群众反映情况

  编号D3HA202312130036举报内容为:商丘市睢阳区新城街道三和社区东200米路北,无名修车厂,喷漆气味大,污水乱排,影响居民生活。

  基本情况

  (一)举报件分类

  举报问题位于商丘市睢阳区,按行业类型属于其他,按污染类型属于大气,按区域分布属于城郊接合部;按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按群众身边,属于其他;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涉事企业或项目等的基本情况

  该无名汽修厂为商丘市睢阳区中民汽车维修中心,法人李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1403MA42Y5G90D,注册日期为2016年7月26日;主要经营:汽车修理。

  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污水乱排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查看,现场卫生环境杂乱,有少许污水为维修后洗手用水随意倾倒。维修过程中无污水产生,生活用水经下水管排入沉淀池。

  (二)关于喷漆气味大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经现场查看和走访群众,该无名汽修厂不存在喷漆作业。

  办结目标

  (一)办结目标

  整治卫生环境,修建洗手池,规范废水收集,汇入化粪池,定期清运肥田。

  (二)办结时限

  2023年12月16日。

  (三)整改措施

  对该无名汽修厂院内环境卫生进行整治,提高废水收集率。此交办件由睢阳区政法委书记董俊山、睢阳区政府副区长张善峰督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6日办结,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关于污水乱排问题,该问题已办结。由新城街道办事处监督该维修厂进行环境卫生整治,修建洗手池,提高废水收集率。下一步新城街道办事处将对辖区内维修厂进行全面排查,提高汽车维修行业环境卫生,彻底改善汽车维修行业“脏乱差”局面。

  七、商丘市民权县,受理编号:X3HA202312130037

  群众举报内容

  编号X3HA202312130037举报内容为:民权县道南工业园区一气凝胶厂原料涉及剧毒,属于化工制品,现在在非化工业园区生产,希望调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违规审批。

  基本情况

  (一)举报件分类

  举报问题位于商丘市民权县,按行业类型属于化工;按污染类型属于其他污染;按区域分布属于城郊接合部;按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按群众身边,属于产业集群;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涉及邻避效应问题。

  (二)涉事企业或项目等的基本情况

  群众举报“道南工业园区一气凝胶厂”,实为航天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航天能盾(河南)新材料分公司,位于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高新区建业路北侧001号。负责人:张某,统一信用代码:91411421MA9L1H602A。主要设备:常压设备(原料储罐、回收乙醇中间罐等)、高压容器类设备(萃取釜、分离釜 、冷凝器、尾气回收储罐等)、生产线系统(原料罐区系统、前驱体制备系统、复合老化系统等)、乙醇回收工艺设备(乙醇搅拌釜、单效蒸发器、压滤机收集槽等)。主要原料:正硅酸乙酯(乙醇含量为60%)、无水乙醇、氟化铵、纯水 、二氧化碳、玻纤毡 1m3 /卷、改性剂、氢氧化钠、硫酸亚铁、浓硫酸等。生产工艺:纯水制备→水解、缩合(正硅酸乙酯、乙酸)→复合、固化(氟化铵溶液、玻璃纤维毡)→改性、老化→超临界干燥→卷取→入库待检测。主要产品为气凝胶。生产规模:年产3-20mm气凝胶毡10000m3。配套废气处理设备:集气罩+二级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二级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集气罩+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等;配套污水处理设备:调节池、芬顿流化床氧化塔、水解酸化塔、UASB厌氧塔、MBR生化塔等,产生主要污染物是非甲烷总烃、氨、氟化氢、硫化氢、颗粒物和食堂油烟。该公司的《河南民权县航天能盾气凝胶生产项目》,于2022年1月25日在民权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文号:( 2204-411421-04-01-973000)。2023年9月22日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批复,文号(民环审[2023]第024号)。经查,该公司正在安装设备,暂未投入生产,现不具备申请排污许可证和达到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均不属实,整体上,举报2问题不属实。

  (一)关于“民权县道南工业园区一气凝胶厂原料涉及剧毒,属于化工制品”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航天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航天能盾(河南)新材料分公司主要产品为气凝胶。生产规模:年产 3-20mm气凝胶毡 10000m3。主要原料:正硅酸乙酯(乙醇含量为60%)、无水乙醇、氟化铵、改性剂、二氧化碳、氢氧化钠、双氧水、硫酸亚铁、浓硫酸、玻璃纤维毡等。通过分析,主要生产原料不存在剧毒:

  1.正硅酸乙酯:是一种无色液体,稍有气味。熔点-77℃,沸点165.5℃,微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易燃,高浓度时有麻醉性,有一定刺激性。

  2.无水乙醇:无色澄清液体,有特殊香味,易燃。

  3.氟化铵:无色叶状或针状结晶,易潮解,易溶于水,可溶于醇,水溶液呈酸性。

  4.玻璃纤维毡:是以玻璃球或废旧玻璃为原料制成的化学纤维,具有阻燃、隔热和抗熔的效果,可广泛应用于民用、工业以及军事等领域。

  5.双氧水:氧化剂,无色透明液态,有微弱的特殊气味。双氧水具有易挥发、不稳定和低毒性等特点。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本项目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303,气凝胶及其制品属于C3034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本项目属于C3034 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不属于化工行业。

  (二)关于“现在在非化工业园区生产,希望调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违规审批”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本项目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303,气凝胶及其制品属于C3034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项目属于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303,气凝胶及其制品属于C3034 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常见问题解答“(三十九)气凝胶及其制品制造项目环评类别的判定-56”《国民经济行业分类》“303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中气凝胶及其制品制造项目,根据名录“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303”相关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解释,本项目属于气凝胶及其制品属于C3034 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综上依据,本项目属于气凝胶及其制品属于C3034 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不属于化工行业。根据该公司生产工艺、原辅材料理化性质及产生的污染因子,加强企业日常管理,不会造成安全隐患。

  在项目环评文件编制过程中,民权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开具园区同意入园证明,符合民权县高新技术开发区入驻条件,项目单位聘请河南省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专家进行技术评估,编制单位按照专家意见进行环评文本修改,不存在违规审批问题。

  八、商丘市民权县,受理编号:X3HA202312130038

  群众举报内容

  编号X3HA202312130038举报内容为:民权县西外环老磷肥厂院内,多家企业扬尘严重臭味熏天,严重影响生活。

  二、基本情况

  (一)举报件分类

  举报问题位于商丘市民权县,按行业类型属于其他;按污染类型属于大气;按区域分布属于城郊结合部;按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按群众身边,属于其他;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涉事企业或项目等的基本情况

  经查,民权县西外环老磷肥厂院内现有3家生产加工企业、4家仓储。

  3家生产加工企业分别为:

  (1)河南丰源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民权分公司,法人:吕某,主要从事废旧机油收集、暂存、转移,2018年3月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3月28日经民权县环保局审批;审批文号:民环审[2018]字206号;2018年7月通过环保验收;2021年3月26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许可证号码是:91411421MA44TMP3XP001R,2022年10月12日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码:民环许可危废字201901号,主要污染物是:油罐呼吸系统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该公司建设废气处理设施(UV光氧+等离子)一套,消防池一座等。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当日没有收集废旧机油,UV光氧+等离子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

  (2)民权县绿洲马坤再生资源回收站,法人:马某,主要从事汽车保险杠塑料进行破碎,现场检查时该处未生产,该项目无水洗工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名录》(2021年版),属环评豁免项目。该处2022年12月17日申请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号:92411421MA46PM7U69001W。主要原料:各个型号保险杠;主要工艺是原料—分检—破碎—打包。主要污染物为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该公司已安装袋式除尘器。现场检查时该再生资源回收站未生产。

  (3)河南省黄科建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某,该项目生产工艺为单纯物理混合分装,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废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名录》(2021年版),属环评豁免项目,该处2020年4月24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号:91411421693531174XC00Z1,主要从事混凝土外加剂,主要生产原料:工业葡萄糖、水、半成品(母液),主要生产工艺:各项原料—搅拌—混合—成品。

  4家仓储分别为:

  东侧第一间塑料板仓库,第二间纸箱仓库、第三间杂物仓库,第四间第五间火腿肠仓库,最东侧床头柜仓库。

  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关于“民权县西外环老磷肥厂院内,多家企业扬尘严重臭味熏天,严重影响生活”问题。现场检查:河南丰源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民权分公司主要从事废旧机油暂存转移,该公司建设废气处理设施(UV光氧+等离子)一套,消防池一座,不存在扬尘严重和臭味熏天问题;民权县绿洲马坤再生资源回收站,主要对汽车保险杠塑料进行破碎,破碎过程中产生粉尘,该公司已安装袋式除尘器,不存在扬尘严重和臭味熏天问题;河南省黄科建材有限公司,该项目生产工艺为单纯物理混合分装,该公司加强管理,不存在扬尘严重和臭味熏天问题;4家仓储主要是货物存放,不存在扬尘严重和臭味熏天问题,群众举报臭味熏天问题不属实。

  民权县西外环老磷肥厂院内道路破损,在天气干旱时车辆通过,产生一定扬尘,该问题属实。

  办结目标

  (一)办结目标

  加强管理,定期对路面清扫洒水,保持路面潮湿,保证车辆经过时不产生扬尘,达到群众满意效果。

  (二)办结时限

  2023年12月18日,此交办件由分包县处级干部周明河督办。

  (三)整改措施

  加强日常管理,定期对路面清扫洒水,保持路面潮湿,保证车辆经过时不产生扬尘。

  处理和整改情况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8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该问题已办结。企业制定生产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保持路面潮湿,保证车辆经过时不产生扬尘,达到群众满意效果。

  九、商丘市民权县,受理编号:X3HA202312130044

  群众举报内容

  编号X3HA202312130044举报内容为:民权县程庄镇焦堂多家粉条加工厂污水直排路边小河,臭气熏天。

  基本情况

  (一)举报件分类

  举报问题位于商丘市民权县,按行业类型属于农副食品加工、饮料酿造;按污染类型属于水;按区域分布属于农村;按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按群众身边,属于小作坊;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涉事企业或项目等的基本情况

  民权县程庄镇焦堂村共有4家从事粉条的加工作坊,分别是付某、赵某、焦某、王某。该村4家家庭作坊均为季节性加工作坊,每年10月至11月份从事粉条加工。付丙辉家庭作坊有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粉条加工工艺:红薯清洗→粉碎→过滤沉淀→晾晒红薯粉→蒸煮→加工粉条。其余3家均为付丙辉的前期加工点,负责红薯清洗、粉碎、过滤沉淀、晾晒红薯粉,粉条加工原料为红薯,成品为粉条。

  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2个属实,整体上,举报2问题属实。

  (一)关于“民权县程庄镇焦堂多家粉条加工厂污水直排路边小河”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民权县程庄镇焦堂村共有4家从事粉条加工作坊,分别是付某、赵某、焦某、王某。该村4家家庭作坊为季节性加工作坊,每年10月至11月份从事粉条加工,在淀粉沉淀工艺中,产生一定量废水,废水排入小堤河北支小河,该问题属实。

  (二)关于“臭气熏天”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民权县程庄镇焦堂村4家家庭作坊均为季节性加工作坊,每年10月至11月份从事粉条加工,淀粉沉淀废水排入小堤河北支小河,河道东西走向,河道长900米,河道水面宽度约2米,深1米,废水长度大约400米,水质呈暗黑色,有轻微刺鼻气味。

  办结目标

  (一)办结目标

  将河内废水抽到程庄镇政府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对河内底泥进行清淤;计划对焦堂村建设粉条实行一体化加工,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水进行集中处理。

  (二)办结时限

  2024年1月20日前完成办结。此交办件由分包县处级干部王玉军督办。

  (三)整改措施

  2023年12月14日,接到该举报件后,民权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查处,针对举报问题,一是将小堤河北支小河内废水抽到民权县程庄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二是对河内淤泥进行彻底清除,保证小堤河地表水水质安全。三是为健康发展地方传统产业,程庄镇政府决定计划对焦堂村粉条加工实行一体化加工,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水进行集中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后废水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处理和整改情况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8日阶段性办结,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12月17日已将小堤河北支内废水全部抽到程庄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二是对河内底泥进行清淤,目前已完成15%(2024年1月20日前完成);三是发展传统产业,计划对焦堂村粉条加工实行一体化加工,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水进行集中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后废水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下步整改方案

  一是2024年1月20日前完成小堤河北支底泥清淤;二是程庄镇政府计划对焦堂村粉条加工实行一体化加工,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水进行集中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后废水用于周边农田灌溉。责任单位:程庄镇人民政府,责任人:马建磊。

  十、商丘市民权县,受理编号:X3HA202312130036

  群众举报内容

  编号X3HA202312130036举报内容为:民权县程庄镇高庄东头,一垃圾回收站院内,隐藏一塑料颗粒加工厂,气味刺鼻。

  基本情况

  (一)举报件分类

  举报问题位于商丘市民权县,按行业类型属于非金属加工制造;按污染类型属于大气;按区域分布属于农村;按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按群众身边,属于其他;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涉事企业或项目等的基本情况

  群众举报“垃圾回收站”,全称为民权县程庄镇高广塑料回收站,位于民权县程庄镇高庄村。经营者:高某,2016年4月20日注册,注册号:4114211611248200,经营范围颗粒塑料、废品购销。该废品回收站场址实为经营者家庭院内,2016年6月开始经营废品收购。

  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关于“民权县程庄镇高庄东头,一垃圾回收站院内,隐藏一塑料颗粒加工厂,气味刺鼻”问题。经现场核查发现,民权县程庄镇高广塑料回收站内确实存在塑料颗粒加工设备,设备已废弃,近期无生产迹象,无气味刺鼻问题。

  办结目标

  (一)办结目标

  拆除塑料造粒设备,杜绝死灰复燃;同时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发现此类问题,按照“散乱污”标准动态清零,达到群众满意效果。

  (二)办结时限

  2023年12月17日已办结,此交办件由分包县处级干部陈鸿志督办。

  (三)整改措施

  2023年12月14日,接到该举报件后,程庄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决定将塑料造粒设备进行拆除,于2023年12月17日将造粒设备全部拆除,并将其进行切割处理。同时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发现此类问题,严格按照“散乱污”标准动态清零,达到群众满意效果。

  处理和整改情况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7日办结,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程庄镇政府已于2023年12月17日将造粒设备全部拆除,并将其进行切割处理。同时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发现此类问题,按照“散乱污”标准动态清零,达到群众满意效果。

  十一、商丘市民权县,受理编号:X3HA202312130040

  群众举报内容

  编号X3HA202312130040举报内容为:民权县王桥镇红绿灯北商砼站噪音扬尘严重,无法正常生活。

  基本情况

  (一)举报件分类

  举报问题位于商丘市民权县,按行业类型属于水泥、玻璃;按污染类型属于大气;按区域分布属于农村;按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按群众身边,属于其他;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涉事企业的基本情况

  举报问题涉及的企业是民权县启胜商砼有限公司,位于民权县王桥镇东村,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6000吨混凝土搅拌土项目,2015年5月建设时,此行业没有纳入当时执行的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无须办理环评手续和“三同时”验收。排污许可证号为91411421MA3X69AN1K001X,有效期至2025年4月14日,主要设备有搅拌机、皮带输送机、料仓、物料棚、砂石分离机,主要环保措施有进出车辆冲洗设备、沉淀池、袋式除尘器、雾炮机、喷淋系统等。

  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关于“民权县王桥镇红绿灯北商混站噪音扬尘严重,无法正常生活”问题。通过现场核查,该企业东侧为道路,南侧、西侧、北侧为居住村民,位于工业、商业居民混杂区。企业生产时昼间厂界噪声值分别为东厂界54分贝、南厂界53分贝、西厂界52分贝、北厂界52分贝,四周噪声值均优于《噪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功能区标准。经对周边居民走访排查,该企业在夜间生产时存在噪声扰民现象。该企业建设有一个4000平方米的密闭原料库,未发现破损现象,皮带输送机、料仓处于密闭状态。进出车辆冲洗设备、袋式除尘器、雾炮机、喷淋系统等污染防治设施均能正常运行,根据最新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显示,厂界四周颗粒物均能控制在0.4mg/m3以下,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不存在扬尘污染问题。

  办结目标

  (一)办结目标

  一是加强企业监管。立行立改,加强企业自身环境管理,对产生噪声的主要设备,采取有效防治措施,防止噪音污染。

  二是制定监管计划。王桥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监管计划,强化企业环境监管,有效控制噪音污染,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明确监管责任单位、责任人。

  (二)办结时限

  2024年3月20日,此交办件由分包县处级干部毕道喜督办。

  (三)整改措施

  加强企业自身环境管理,对产生噪声的主要设备,采取有效防治措施,一是禁止夜间装卸物料,严禁高噪声设备夜间作业;二是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将工作在白天完成,即晚10时之后、早上6时之前不得生产;三是对企业职工加强环保宣传,采用有力措施控制人为生产噪声,严格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防止噪音污染;四是民权县王桥镇政府及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分别制定监管计划,强化企业环境监管,有效控制噪音污染,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企业周边居民正常休息时段(晚10时至早6时),禁止使用高噪声生产设备,避免噪声扰民。五是安排专人督促企业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处理和整改情况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7日阶段性办结,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关于民权县王桥镇红绿灯北商砼站噪音扬尘严重,无法正常生活问题,已办结。一是禁止夜间装卸物料,严禁高噪声设备夜间作业;二是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将工作在白天完成,即晚10时之后、早上6时之前不得生产;三是对企业职工加强环保宣传,采用有力措施控制人为生产噪声,严格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防止噪音污染;四是王桥镇政府及生态环保部门分别制定监管计划,强化企业环境监管,有效控制噪音污染,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下步整改方案

  针对该企业建设时,该行业未纳入当时执行的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未办理环评问题,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民权分局已安排专人督促该企业于2024年3月20日前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责任单位: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民权分局,责任人:郭建松。

  十二、商丘市夏邑县,受理编号:D3HA202312130005

  群众反映情况

  编号D3HA202312130005举报内容为:商丘市夏邑县胡桥乡辉驰建材有限公司,在马路下面埋了管道,污水直接通过管道排入河道,污染河水;院子内物料露天堆放,扬尘大;加工过程中噪音扰民。

  基本情况

  (一)举报件分类

  举报问题位于商丘市夏邑县,按行业类型属于非金属加工制造;按污染类型属于水;按区域分布属于农村;按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按群众身边,属于其他;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涉事企业的基本情况

  商丘市夏邑县胡桥乡辉驰建材有限公司实为夏邑县辉驰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苏某;统一信用代码:91411426MA46W0DH6B;2019年6月30日,该公司年加工12万吨石材、10万立方米水稳搅拌项目(未建设)由夏邑县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夏环审〔2019〕074号);2020年5月年加工12万吨石材项目建设投产;2020年5月该公司年加工12万吨石材项目通过自主验收;2023年6月3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92411426MA46W0DH6B001Q);主要设备有破碎机、地磅、铲车、喷淋设备;原料为石头;产品为石沫、1.2cm、1.23cm、1.3cm;生产工艺:原材料(石头)—粉碎—筛选—清洗—成品出售。建设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有布袋除尘器、喷淋设施、四级沉淀池。

  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1个不属实,1个属实,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商丘市夏邑县胡桥乡辉驰建材有限公司,在马路下面埋了管道,污水直接通过管道排入河道污染河水”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2023年12月14日,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夏邑分局联合胡桥乡人民政府,对该公司厂区及周边马路、河道进行徒步排查。同时,利用无人机对该公司厂区及周边马路、河道进行飞行排查,排查情况:东侧为农田、西侧为吾悦食柒食品有限公司、南侧为343国道、北侧为农业生产路,未发现有管道埋入马路下面。距离该公司最近的河道为应征河,处于该公司东南方向约500米,沿途未发现排污管道,无污染河水现象。该公司产生的污水主要是清洗石沫的废水,经四级沉淀池收集处理循环使用,不外排。

  2.关于“院子内物料露天堆放,扬尘大”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院内有原料(毛石)约400吨堆放在生产车间北侧,未按照环评要求进棚封闭管理,造成扬尘。

  3.关于“加工过程中噪声扰民”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主要是破碎机、振动筛等产生运转噪声。现场核查发现,生产车间有破损现象。该公司距离最近敏感点为西北方向约150米处的胡桥乡孙王楼村孙楼。2023年12月16日,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夏邑分局委托河南鼎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厂界周边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昼间厂界外东侧57.6dB(A),北侧52.3dB(A),南侧59.7dB(A);夜间厂界外东侧42.7  dB(A),北侧45.1dB(A),南侧49.4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438-2008)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排放标准限值要求。西侧为吾悦食柒食品有限公司共用墙,未检测。

  办结目标

  (一)办结目标

  夯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落实扬尘“三防”措施和降噪措施,减少环境污染。加强环境监管,切实帮扶、指导该公司将问题整改到位,消除对周边群众的生活影响,达到群众满意的效果。

  (二)办结时限

  2023年12月18日

  此交办件由分包县处级干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超督办。

  (三)整改措施

  1.针对“院子内物料露天堆放,扬尘大”的问题。一是对该环境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二是立行立改、立即对物料进行清理入库,杜绝扬尘污染。三是加大厂区院内洒水频次,抑制扬尘污染。

  2.针对“加工过程中噪声扰民”的问题。一是立行立改,对破损的生产车间进行修补,做到密闭生产,降低噪声排放。二是提高企业负责人的环保意识,对产生噪声的生产设备,制订维护保养制度。三是加强监管力度,杜绝噪声超标问题发生。

  处理和整改情况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8日办结。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1.关于“院子内物料露天堆放,扬尘大”的问题,已办结。一是院内原料已清理,目前已全部进入生产车间;二是厂区院内洒水频次已经增加,有效抑制扬尘污染。

  2.关于“加工过程中噪声扰民”的问题,已办结。

  一是生产车间破损处已修补完成。二是要求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做到管理到位,减少生产噪声。三是落实定期维护检修各类生产设施,保障生产设施自身减噪最优化。

  (二)处理情况

  2023年12月15日对该公司原料毛石堆放在生产车间北侧,原料堆采用花雨布及防尘网覆盖,围挡高度低于原料高度的环境违法问题已进行立案调查,立案号:豫1426〔2023〕76(《商丘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表》)。

  十三、商丘市永城市,受理编号:D3HA202312130001

  群众反映情况

  编号D3HA202312130001举报内容为:商丘市永城市苗桥镇韩阁村将1000多亩可耕地强行租给曹姓承包商,不让村民种地。该承包商办假环保手续违规在可耕地上建养殖棚、饲料加工厂、办公室,破坏土地性质。

  基本情况

  (一)举报件分类

  举报问题位于商丘市永城市,按行业类型属于其他;按污染类型属于生态;按区域分属于农村;按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按群众身边,属于其他;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涉事项目的基本情况

  举报所述的“1000多亩可耕地”位于苗桥镇韩阁村、陈大庄村,面积共1294.744亩。其中,民兴路西侧581.1895亩种植小麦,民兴路东侧713.5545亩(韩阁村鱼塘151.097亩、陈大庄村鱼塘59.793亩、公共坑塘3.62亩、耕地82.21亩、道路及沟渠61.7795亩、永城市富源饲料有限公司占地30亩、4家养殖企业用地325.055亩)。全部由曹永辉实际承包。

  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3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不属实。

  1.关于“商丘市永城市苗桥镇韩阁村将1000多亩可耕地强行租给曹姓承包商,不让村民种地”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经调查核实,永城市苗桥镇韩阁村、陈大庄村属于永城市神火集团葛店矿采煤沉陷区,2012年韩阁村、陈大庄村土地沉陷复垦后,由于新复垦的土地前几年土壤肥力较差,产量较低,群众不愿意耕种,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将复垦后的韩阁村土地909亩、鱼塘151.097亩和陈大庄村土地174.854亩、鱼塘59.793亩于2012年租给承包商曹永辉使用,租期20年。自2012年至2019年按约定支付租金,其间没涨价。2019年,村民要求上涨租金,2019年8月,经韩阁村委会、曹永辉双方协商,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原合同作废,合同日期为2019年9月至2028年9月。

  2023年12月14日,经调查走访部分村民和村“两委”班子成员,均证明在租地过程中是经村民代表同意、村“两委”研究后与承包商曹某协商签订的租赁土地协议,租地期间曹某均能按约定支付租金。不存在“商丘市永城市苗桥镇韩阁村将1000多亩可耕地强行租给曹姓承包商,不让村民种地”的问题。

  2.关于“该承包商办假环保手续”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经调查核实:举报共涉及4家养殖企业(分别占用韩阁村和陈大庄村土地)和1家饲料加工企业。4家养殖企业分别是:永城市富康源养殖场年出栏鸡1万只、鸭5万只、鹅1万只养殖项目,永城市阳硕养殖场养殖蛋鸭5万只建设项目,河南瑞昇养殖有限公司种鸭养殖项目和河南梅兰养殖有限公司年出栏种鸭1.4万只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的备案要求,4家养殖企业分别于2019年3月12日、22日和2019年12月17日在“国家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完成备案登记(备案号分别是:201941148100000123、201941148100000153、201941148100000659、201941148100000660)。

  1家饲料加工企业实际为永城市富源饲料有限公司,该公司项目于2014年12月1日通过永城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审批文号:永环审〔2014〕133号。2016年11月29日通过验收(永环清改验〔2016〕124号)。举报称“该承包商办假环保手续”不属实。

  3.关于“违规在可耕地上建养殖棚、饲料加工厂、办公室,破坏土地性质”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1000多亩地,曹某实际承包1294.744亩土地,其中民兴路西侧581.1895亩种植小麦,民兴路东侧713.5545亩。东侧具体包括鱼塘面积214.51亩(韩阁村鱼塘面积151.097亩、陈大庄村鱼塘面积59.793亩、公共坑塘面积3.62亩)、耕地种植面积82.21亩、道路及沟渠面积61.7795亩、永城市富源饲料有限公司占地面积30亩、养殖设施用地面积325.055亩。

  2013年9月,依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发布的《关于完善设施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文件,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鑫源养殖场和富源种植专业合作社申请设施农用地请示的批复》(永政文〔2013〕112号)文件批准使用土地30亩作为养殖用地。该项目于2013年10月动工建设,永城市富源饲料有限公司为节约成本,建设饲料加工配套设施(包括砖木结构管理用房10间500平方米,彩钢结构饲料加工储存车间4000平方米),以秸秆、玉米、小麦等原料加工畜禽和鱼饲料,实现自产自用。2013年12月建成。

  永城市富康源养殖场于2019年4月申请用地,2019年8月动工建设塑料薄膜养殖棚,2020年9月建成。依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通知》(豫自然资规〔2020〕1号),2020年6月,苗桥镇人民政府(苗设施农用地备〔2020〕1号)同意永城市富康源养殖场设施农用地备案185.055亩。2020年8月,苗桥镇人民政府(苗设施农用地备〔2020〕2号)同意富康源养殖场设施农用地备案140亩。

  群众反映的用地均已取得相应的设施用地备案手续,不存在“违规在可耕地上建养殖棚、饲料加工厂、办公室,破坏土地性质。”的问题。

  办结目标

  (一)办结目标

  做好群众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日常监管,了解群众诉求,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二)办结时限

  2023年12月18日

  此交办件由永城市政协主席王琴芝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