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7日商丘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戴蕙、侯文同志为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贾运法同志为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宁学兵同志为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薛德峰、董金环同志为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洪波、荣超、曹春玲同志为商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孙梦君同志的商丘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敏同志的商丘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闫文超同志的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代恭伟同志的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强、闫建英同志的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闫富强同志的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宋新法同志的商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