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12月27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自12月24日起,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级响应)。
据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南省气象台及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联合会商结果,12月24日起,我市污染物扩散条件转为不利,受外来传输影响,极易形成污染累积,出现中度及重度以上污染天气。为加强区域联防联控,按照省环委办要求,依据《商丘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自12月24日12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级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的急性危害主要表现为短时间内吸入污染物引起的咳嗽、咽喉痛、眼部刺激等症状。同时,重污染天气还可能诱发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或者造成病情加重。而启动预警并不意味着当下的空气质量就是重污染,而是通过科学方法预测到大气存在污染风险,这也是一种主动出击、有效防范重污染天气的措施。只有提前行动,才能有效降低污染物的累积速度,进而争取更多优良天,以便更好地保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称,进入秋冬季,由于湿度大、风力小及风向杂糅等不利气象条件,易引发雾,从而危害群众健康。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预警期间要通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从而降低污染危害程度。
据了解,橙色预警(II级响应)期间,我市将实施工业源减排、扬尘源减排、移动源减排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将密切关注空气质量指标变化趋势,严格落实《商丘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强化各项工作举措,加大对涉气企业、机动车、施工工地等重点排污环节管控力度。同时,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公众绿色生活,减少能源消耗。
此外,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广大群众做好健康防护: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适当的健康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教育部门负责督导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安排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等。
记者 翟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