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5家单位通过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复核
12月18日,记者从共青团商丘市委获悉,近日,共青团河南省委公布了驻豫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复核情况,对1998年以来已获得命名的161个驻豫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开展了复核工作。商丘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大队、商丘市法律援助中心、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商丘广播电视台5家单位顺利通过复核,保留“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命名。
据商丘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介绍,自2009年被命名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以来,该中心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律援助和调解工作,及时化解涉青少年的矛盾纠纷,优先办理涉及青少年的法律援助案件,着力培育维护青少年权益岗特色品牌,打造集普法宣传、咨询服务、法律援助、畅通渠道、质量监管、公开承诺六位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今年全市共办理青少年法律援助案件237件,为青少年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开展青少年权益保障法治宣传20场次。
下一步,我市5家单位将以保留“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命名为契机,再接再厉,擦亮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品牌,为青少年提供更为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记者 鲁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