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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下“生鲜灯” 还原食物本色

——记者探访商丘“生鲜灯”禁用落实情况

2023-12-04 23:31:10 京九晚报

  新鲜的肉类、蔬菜是人们补充营养的必备食品,可在以往,市民去购物时却经常被“生鲜灯”晃花了眼。在一盏盏红色、绿色小灯的照射下,肉类愈发红润,蔬菜也更显鲜嫩。可买回来后拿到自然光下一照,很多不新鲜的肉和蔬菜便“现了原形”,令不少人烦恼不已。

  现在,好消息来了! 12月1日,《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办法》明确要求,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来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近日,记者走访商丘部分商超、农贸市场看到,鲜肉、水产、蔬菜等摊位均不再使用具有“美颜”效果的“生鲜灯”,而是换上了普通灯,生鲜产品在灯光照射下,外观与自然光照射时相比基本没有变化。

  1 市场主体

  积极响应撤换“生鲜灯”

  昨日下午,记者跟随商丘市及睢阳区食品流通工作监管工作人员来到丹尼斯商丘金穗店。记者发现,这里的肉类区、蔬菜区、水产区都已经换上了普通的白色LED小灯。行政经理王磊告诉记者,以前大多数人都是先看肉的颜色才决定要不要购买,而使用“生鲜灯”的生意明显更好,自己不用就会很吃亏。如今大家都凭产品本身质量吸引顾客,顾客挑选起来方便,整个市场也就更加规范了。“早在一个月以前,省公司就向我们下发了通知,20天前我们就将‘生鲜灯’更换完毕。”王磊说。

  随后,记者又来到位于雪苑路上的雪苑农贸市场,看到这里鲜肉摊位上方的“生鲜灯”已经换成了普通的白炽灯泡或白色的LED灯泡,比以往明显亮了许多,市场里人们正在放心地选购。

  “我是支持换成普通灯的,因为我对自己的商品质量有信心。”商户小王告诉记者,自己卖猪肉多年,由于“生鲜灯”让肉色更好看,近年来,不少商家都用起“生鲜灯”,自己也只能“随大溜”。在得知国家禁用“生鲜灯”后,他第一时间更换了照明灯具。他表示,自己一直都是卖新鲜好猪肉,现在没有了“生鲜灯”,市场竞争更加公平,他有信心凭着好货好服务,吸引更多消费者前来购买。“11月底,市场管理部门就通知我们换灯,现在整个市场鲜肉类摊点都换了,有人觉得不错,也有人觉得不适应,但只要猪肉有质量保证,诚信经营,无论用什么灯都没有关系。”

  肉摊老板黄先生告诉记者,换成白色节能灯后,自己有些不习惯,担心一些新顾客走过来一看,觉得肉色不够红亮,所以还在适应过程中,“我是11月30日晚上收摊时换的,现在经常有监管部门的人来检查,对于少数不愿换的商户,都进行了教育并要求整改,所以大家差不多换完了”。 而另一名猪肉摊主告诉记者:“我换掉‘生鲜灯’已经好几天了,并没有出现消费者流失的现象。顾客的反映也比较好,他们说买肉时更放心了。”

  2 市民说法

  还原食物本色 购物更加放心

  禁用“生鲜灯”已经4天,我市绝大部分市场主体已经更换完毕,那么市民是否满意,又有什么话想说呢?

  在宁陈农贸市场,一些在摊位前挑选食材的市民纷纷表示,之前上过“生鲜灯”的当,看着非常新鲜的肉,买回去发现不是那么回事,给自己的生活平添了许多烦恼。现在摊位换了灯,肉看起来不如之前红润、鲜亮,却显得更加真实、可靠,再也不用担心上当了。

  “现在不能用‘生鲜灯’对我们消费者来说肯定是好事。”姜女士家住新建路附近,经常到附近的市场买菜,她表示,以前自己去买肉都是专门去没有用“生鲜灯”的铺面,“我总感觉他们的肉应该是有问题,所以才需要用这种灯调一下颜色。现在商户都不能用这种灯调颜色了,肉质好不好、新鲜不新鲜,一目了然,方便市民挑选”。

  今年65岁的李阿姨家住归德路与北海路交叉口一带,虽然附近购物点很多,但她早上经常会坐公交车到宁陈农贸市场买菜。她说,选择这里是因为市场规模比较大,肉菜品种也比较多。而且有很多“自卖头”,菜新鲜不说,价格也比较便宜。她告诉记者,11月下旬,不少肉摊更换了照明灯具,当时自己还不了解政策,感觉很意外。当孩子们告知她以后都不能用“生鲜灯”后,她很高兴。她说,原来红红的灯光把肉照得看起来新鲜,其实很难判断优劣。现在市场上都换成白色的灯光,所见即所得,再也不用担心买到不新鲜的肉了。“国家政策就是好,我很支持,为政府点赞!”李阿姨乐呵呵地说。

  3 监管部门

  多种措施保障政策落地

  “作为监管部门,我们积极响应国家政策,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确保了政策的有效实施。目前,市场上绝大部分商户已经按照要求将‘生鲜灯’更换成普通灯。”昨日上午,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科科长黄兵峰这样告诉记者。

  据黄兵峰介绍,在政策实施前,该科就通过各种渠道,如网站、微信群、报纸公告等方式提前发布了禁用“生鲜灯”的通知,并详细说明了政策内容和实施时间,以便市场主体提前准备。在具体工作中,工作人员还采取了“点对点”的通知方式,直接向各市场主体发送禁用“生鲜灯”的提醒,要求立即停止使用“生鲜灯”,并按照国家政策进行整改。执法人员还走进辖区超市、生鲜肉菜店、卤菜店、集贸市场等重点经营场所,对各类经营主体的照明设施是否对食用农产品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情况进行检查。

  自12月1日以来,民权县、永城市市场监管局就已经针对商户违规使用“生鲜灯”的行为陆续给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执法人员告知商家,判断灯具是否符合规定不应只是简单地以“生鲜灯”几个字为依据,而要看其有没有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以及是否误导了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这既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是商家诚信经营的体现。

  通过上述措施,禁用“生鲜灯”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市场主体对于禁用“生鲜灯”政策的认知率和执行力有了明显提高,市场上“生鲜灯”的使用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违规使用现象得到了有效整治,市场主体的守法意识和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意识也得到了加强。

  黄兵峰表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开展整治行动,加大对超市、农贸市场、生鲜摊位的排查,建立健全“生鲜灯”长效监督机制,确保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他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在日常消费中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以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策划:王松 刘洪强 本报融媒体记者 宋云层 戚丹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