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记者从商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获悉,为规范商丘市食品行业生产经营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大力推进行业诚信建设,保证食品安全,促进商丘市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食品行业诚信公约。
公约内容包括:树立“诚信为本、质量第一”的理念,积极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遵守食品行业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有关食品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的制度措施,建立并落实岗位责任制;生产条件及生产工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不生产无标准或不达标食品,不制售伪劣食品;按照商丘市食品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不采购、不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保证商品信息的真实性,建立日常购销台账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不虚假宣传、不短斤少两,不误导、欺骗消费者,确保公平交易;依靠科技进步积极开发生产环保、绿色食品,创新经营方式,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恪守商业道德,反对不正当竞争,不相互杀价,不贬低、诋毁同行,不恶意挖掘同行人才;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商丘市食品工业协会负责本公约的执行,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通过轮值、交叉检查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督促。发现问题由协会对其说服教育或责令整改,不整改的由协会记入诚信档案,及时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在媒体公示。违反法律、法规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