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用心调解,主持公平正义。”11月29日,在虞城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调解室内,被告程女士对承办法官明辨是非、用心调解案件表示感谢。
今年6月20日,在虞城县程女士的蛋糕店内,原告苏女士购买蛋糕后,托在手里,旁边的儿子用手推了一下蛋糕,苏女士急忙转身保护蛋糕,右脚足跟骨皮肤不慎擦在柜台的尖角上,造成约10厘米长的伤口。苏女士住院花费8099元,程女士为其垫付6000元,苏女士要求再赔付2099元遭拒,引发诉讼。
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仔细查看了监控录像,分析苏女士受伤的原因。法官明辨是非,向苏女士释法析理,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程女士再向苏女士赔付500元,案结事了。
法官提醒,门店经营者有消除安全隐患的责任,但是消费者自身也有注意安全的义务,本案中,苏女士受伤是因为受到了不可预测的外力作用导致,很明显,店主责任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