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夏邑县拘留所民警成功化解一起矛盾纠纷。
尹某与祝某是近邻,祝某以尹某建房挡了自家阳光为由,要求尹某将房子拆除,双方因此发生矛盾。尹某、祝某因相互辱骂,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3日的处罚。尹某、祝某入拘留所后,管教民警及时结对帮教,但尹某一直不配合。民警以请教种菜的名义,将尹某带至所内菜园,深入浅出地向他讲解法律法规和正确的维权方式,尹某方才认识到自己辱骂他人的行为的确不妥。民警见时机成熟,提出由拘留所出面化解这起纠纷。
经过与祝某谈心,祝某也认识到自己的不对。随后,民警将祝某、尹某带到拘留所调解室进行调解,尹某、祝某达成调解协议。二人出所后,民警又进行回访,得知二人已履行协议,没有再发生新的纠纷。
夏邑县拘留所近年来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开展对被拘留人员的教育转化及矛盾化解工作,推出“1(管教民警)+1(办案民警)+N(律师、村委会负责人、司法人员等)”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力争将每一起案件纠纷化解在监所内。
“因人施策,以案释法,着力推进帮教工作,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成功。”该所所长崔嘉兵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