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功”不能“尽弃” 二次调解结案
近日,睢县人民法院法官在一次调解未成的基础上,仍在当事人上诉阶段进行二次调解,终使一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2022年2月,杨某想翻建自家房屋,便将工程承包给郑某,双方签订了农村建房施工合同。当时约定,郑某为杨某建二层半楼房,并为其粉刷装修,杨某按照每一阶段的工程进度向郑某支付工程款。
后来,杨某将合同中的建造二层半房子改为二层,郑某也表示同意。但在郑某将房子前墙建好粉刷后,杨某不满意,便不再支付剩余的合同款,也不让郑某继续进行后面的工程。协商无果,今年6月,郑某将杨某诉至睢县人民法院,要求杨某支付剩余工程款。
董店法庭法官李俊永多次实地查看房屋,组织双方到场,围绕房屋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从平衡双方利益入手,融合情理法理,耐心向双方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高效解决问题。经李俊永不懈努力,杨某同意支付部分工程款给郑某,郑某也同意作出让步。但当杨某准备支付时,由于亲属反对,其临时更改主意,不愿再支付郑某工程款,并在判决后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承办该案后,多次调解此案未果,便和李俊永实地查看房屋。两级法院法官商议后,认为该案前期有调解基础,仍适宜调解解决,这样可以避免后期更大、更多的纠纷。
于是,李俊永再次组织杨某、郑某及其各自的代理律师进行调解。在李俊永耐心劝说下,双方当事人缓和了矛盾,打开了心结,并深感法官为了案件苦口婆心、来回奔波十分辛苦,杨某也表达了歉意。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杨某支付郑某工程款8500元,双方纠纷了结。
记者 王 冰 通讯员 李方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