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三所学校、两个班级被评为省“书香校园、书香班级”
11月21日,记者从商丘市教育体育局获悉,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了2023年河南省中小学“书香校园、书香班级”评选结果,我市三所学校被评为“书香校园”、两个班级被评为“书香班级”。
据介绍,根据《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书香河南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中小学“书香校园、书香班级”建设活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过学校(班级)申请、各地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省教育厅最终认定郑州市郑东新区众意路小学等50所学校为河南省中小学“书香校园”,郑州市二七区四季路第二小学五(3)班等80个班级为河南省中小学“书香班级”。其中,商丘市回民中学、夏邑县第十小学、永城市第一综合学校(小学部)被评为河南省中小学“书香校园”,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州街道办事处胜利路小学四(2)班、虞城县第一高级中学2231班被评为河南省中小学“书香班级”。
据了解,本次书香校园评选对象为全省普通中小学校,书香班级评选对象为全省普通中小学校班级。“书香校园、书香班级”评选活动坚持学校自愿申报、市级遴选推荐、省级评选认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记者 鲁超 实习生 肖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