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每到“6·18”“双11”“双12”等网购狂欢节之时,有关电商虚假打折的声讨声就此起彼伏。以“双11”为例,据不完全统计,之前每年“双11”期间,大约53%的商品、大约76%的畅销商品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先提价后降价、虚构原价、提高优惠门槛等现象。可以说,虚假打折不仅涉嫌变相价格欺诈,而且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更是破坏了电商生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同时,根据《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三条规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有十三种情形,其中就包括虚假打折的情形。可见,电商玩虚假打折的套路,除了涉嫌消费欺诈之外,也涉嫌违法。
笔者以为,防范虚假打折破坏电商生态,还需多方出拳。首先,监管部门要出拳。市场监管、消协、物价等监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要把检查和监管列入常态化之列,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一些常规检查和监督,发现类似虚假打折的不法行为要及时制止,从而规避消费欺诈行为。
其次,执法部门要出拳。对故意、恶意采取虚假打折促销手段骗取消费者钱财的不法行为,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严惩一起,不妨通过高额罚单、列入“黑名单”、从业禁止等多种处罚机制,让其既付出经济代价,又付出诚信代价,更付出禁业代价,倒逼其不敢玩套路。
最后,消费者也要出拳。消费者一旦遭遇虚假打折促销套路,既要坚决说“不”,又要积极大胆地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切忌“装哑巴”,自认倒霉,任凭无良电商玩套路。
相信,只要监管、执法、消费者三方形成合力,共同打出一系列组合拳,就一定能有效防范并打击虚假打折的消费欺诈行为,切实守护好良好的电商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