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元的赔偿款我已经收到了,感谢法院,真没想到,我在广东,你们在河南,没让我跑路、费事,案件也能办这么好,我很满意,谢谢法官。”11月8日,虞城县人民法院站集法庭承办法官接到刘女士从广东发来的感谢短信。
今年1月29日,被告贾女士在原告刘女士的拼多多店铺下单购买一件棉服,原告发货后,被告收到并签收。2月2日,被告在没有告知原告的情况下申请退款,原告驳回,被告再次申请退货退款,然后上门取件,结果上门取件取消,被告随便填了个寄往上海的单号。原告一直没收到退货件。后两人协商未果,引发诉讼。原告以被告构成违约,造成原告的财产受损为由,诉请被告赔偿货款、快递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102元。
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对案件进行详细了解。现在网购日益增多,像被告这样恶意申请退货退款的群体也越来越多,严重影响合法的营商环境,给广大商家造成困扰和损失,如果不加以保护,势必影响营商环境。
承办法官将被告传至法庭,向其释法析理,并对其进行了诚信教育。经过法官做工作,原告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与被告达成协议: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损失600元,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