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今天我把钱给清,是不是就可以走了。”近日,永城市人民法院城镇法庭对被执行人王某某实施司法拘留措施过程中,被执行人王某某迫于法律的威慑,当场将执行义务履行完毕。
申请人张某某跟随被执行人王某某务工,事后结算尚欠张某某1.4万元工资款,王某某出具欠条后一直未还。张某某提起诉讼后,法院判决被执行人王某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王张某某工资款。王某某至今未履行,张某某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人高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某签订借款合同,双方约定王某某欠高某某的投资款7万元转变成借款,并约定了借款利率和借款期限,原、被告之间形成借贷关系。被执行人王某某在偿还3.1万元后,剩余款项一直未履行,现申请强制执行。
两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首先通过网络查控方式对被执行人名下账户进行查控,发现被执行人账户无资金可供执行;承办人又通过电话告知被执行人应尽快履行还款义务,若拒不配合执行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执行过程中,承办人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告知其应尽快偿还欠款,但被执行人表示“在外地务工拿不到钱”,面对承办人告知将其限制高消费及列入失信人员名单,被执行人只说了一句“以后有钱再还”便挂断电话。
经过多日排查,执行干警终于得知被执行人王某某租住的位置。为防止打草惊蛇,周日早上6点钟,执行干警便早早到达该地,此时被执行人还在家中睡觉,睡眼朦胧中开门看到执行干警才瞬间清醒,了解情况后当场履行1.4万元,案件一履行完毕。
因被执行人声称手中没有余钱偿还案件二的欠款,执行干警将其带至法院继续采取强制措施。法官对被执行人王某某释法明理,并告知再拒不偿还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王某某迫于法律威慑主动联系妻子到法院,将案件二的执行款全部履行完毕。执行法官据此对王某某解除司法措施,并劝告其今后要遵守法律法规,自觉主动履行法定义务。
永城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不如实申报财产、逃避、规避执行判决裁定等行为的惩戒力度,重点关注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以法律的盾牌守护诚信观念,用实际行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