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对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对“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个体工商户,分别按“稳经营”“助发展”和“促壮大”三个目标开展培育
对“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以其生产经营的特色亮点作为重点培育项目,开展专项培育
11月6日,记者从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推进我市《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的贯彻落实,切实提升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个体工商户实际和特点,将采取个性化、差异化培育帮扶措施,在全市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
个体工商户分型包括“生存型”“成长型”和“发展型”。生存型为处于初创阶段,经营规模小,稳定性差,雇员人数少或者没有雇员,营收水平较低的个体工商户。成长型为处于稳定持续经营阶段,有少量雇员或者一定税收贡献度的个体工商户。发展型为处于发展壮大阶段,经营规模较大,税收和就业贡献度高,拥有良好商誉的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分型标准基于登记注册、信用监管、税务、社会保障、金融等数据构建,划型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并作为个体工商户发展质量的重要指标。
个体工商户分类培育是市场监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名”“特”“优”“新”四类发展前景好、经营状况优、特色鲜明的个体工商户定期开展选拔认定、建立数据库、进行重点培育的措施。“名”即“知名”个体工商户,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在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或在相关网络平台有较高市场占有率或知名度;拥有商标品牌且有一定知晓度;在“小个专”党建方面获得过荣誉等。“特”即“特色”个体工商户,依托区域文化和旅游资源,经营民俗旅游接待、土特产品销售、特色餐饮服务等地方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经营理念或经营方式独特,具有代表性;持有或使用地理标志商标等。“优”即“优质”个体工商户,执着坚守、长期经营超过一定年限;拥有县级以上政府认定的“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传统文化标志;经营者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荣誉;经营者拥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并实际从事关联行业;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质量认证等。“新”即“新兴”个体工商户,率先从事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营,在当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有效带动产业发展和周边群众致富;依托互联网从事网络创作、自媒体、直播带货等经营活动,在相关平台的美誉度高、粉丝量或用户数量大,经营状况良好等。
对“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个体工商户,分别按“稳经营”“助发展”和“促壮大”三个目标开展培育。对“生存型”个体工商户,以提供行政指导为主,引导其依法合规经营,防止因行政处罚等影响正常经营、增加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及歇业备案制度助力其维持经营,稳定发展。对“成长型”个体工商户,引导金融机构为区域内个体户提供创业担保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其人员及资金支持,引导其规范经营,逐步扩大规模,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助力其提质增效。对“发展型”个体工商户,积极引导其在自愿基础上,转型升级为企业,提供公益性法律咨询服务、政务信息咨询服务,助力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提升企业管理能力,为实现更好发展夯实基础,推动个体工商户长远发展。
在分型培育基础上,对“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以其生产经营的特色亮点作为重点培育项目,开展专项培育,同时选树典型营造发展氛围,在现有政策体系基础上加大个体工商户的支持,持续激发各类个体工商户经营活力,助推个体经济百花齐放,带动个体工商户总体提质发展。
记者 鲁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