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贴近”提高为民服务精准性
——民权县人民检察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检察工作
前不久,民权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时,发现被害人王甲被玉米收割机收割玉米时绞伤,经鉴定,损伤程度符合重伤一级鉴定标准,伤残程度符合伤残四级鉴定标准。
王甲属于农村家庭,父母在外务工,家庭条件本不富裕,因伤势严重,治疗花费较大,接下来还需进行二次手术,手术费用仍无着落。同时,王乙短时间内难以履行赔偿义务,致使王甲家庭陷入困境。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办案检察官及时将线索移交控申人员,决定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及县民政局等对王甲进行联合司法救助。依据救助标准和职责权限,县民政局决定首先给予临时救助,及时将其纳入低保,定期发放低保金,并表示会持续关注王甲的生活情况,在后期的治疗和康复过程中“应救助尽救助”。
王甲左上肢和左下肢严重残缺,因为身体原因产生自卑、躲避接触的现象。为此,检察官及时联系该院具有心理咨询资格的女性检察官到其家中对其进行心理疏导,让被害人露出久违的笑容。
近年来,民权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围绕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依法能动履职,强化大局意识,自觉把平安创建融入检察工作,为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展现政治担当。
贴近检察职能 增强工作责任感
在今年年初的检察工作部署会上,民权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对办案工作提出明确方向,要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社会的检验,让每一起案件充分显示公平和正义。全院干警要对党和人民负责,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克服为案而办案的机械性办案思维,做到案结事了、心顺口服。
在办案中取信于民。该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在办案中化解矛盾。该院认真开展行政检察工作,以“案结事了政通”为司法价值目标,运用法治思维,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坚持监督纠错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加强对行政和民事案件的检察监督,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确保案件监督落实到具体案件中。
在办案中助推和谐。该院全面落实认罪从宽制度,坚持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准确及时惩罚犯罪,注重人权司法保障。同时,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节约司法资源。
贴近社会发展 织密社会防护网
近年来,民权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实现溯源治理,健全完善内部衔接配合机制,加强与刑事、民事、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的沟通联系,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府院联动,形成综合保护局面,织密社会防护网。
着力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该院选派3名第一书记、6名驻村队员、54名干警投入乡村振兴工作,严防“民转刑”案件发生。发挥涉农检察联络员作用,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司法问题。
着力服务和保障民生。他们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犯罪,全力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持续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督促整改窨井安全隐患,倾心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发放司法救助金6.86万元,彰显司法温情;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从严从快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4次,推动了校园安全建设。
着力确保“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该院认真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充分运用检察公开听证开展释法说理工作。今年以来,已经开展公开听证19件次,无赴省进京涉检信访案件。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他们扎实开展“万人助万企”“企业服务日”活动,走访民营企业,了解企业法治需求,摸排涉企案件线索;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联合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8部门成立涉案企业合规评估委员会,积极探索企业合规案件办理,对轻微涉民营企业主体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依法保障企业正常生产。
贴近基层群众 提升防范自觉性
民权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放在中心位置,通过完善“四大检察”主责业务,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检察实践中深化落实,真正贴近群众、检察为民,让群众更加直观地感受到检察温度。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该院坚决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从重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及抢劫、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履行反腐败斗争政治责任,确保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加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力度。为保护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养老钱”,该院重拳打击金融领域犯罪,加强对违法发放贷款、挪用资金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宣传和整治,依法监督涉案资产兑付,维护群众利益最大化。同时,积极开展防范电信诈骗、养老诈骗等宣传活动,组织法治宣传15场次,进一步强化了群众的防范意识。
持续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该院保持高压态势,打击与治理并重,以“零容忍”的态度对黑恶势力形成持续震慑;完善提前介入和联席会议机制,引导侦查取证、固定关键证据,从源头上提高审查逮捕案件的质量;围绕典型案例,加强以案说法、以案释理、以案示警,不断提升广大群众辨黑识恶能力,增强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及时发现司法救助线索。通过多管齐下、共同施策的办法,该院构建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最大限度地解决困境被害人面临的难题;立足检察职能开展综合履职,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成为政府的“吹哨人”,提醒行政机关加强行业监管。
聚焦检察为民办实事。该院积极回应群众诉求,认真落实“枫桥经验”做法,将控申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畅通信、访、网、电等群众诉求渠道,受理人民群众控告申诉和举报、扫黑除恶举报、国家赔偿等事项;提供法律咨询,收集、反馈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开展公开答复、检务公开,做到有访必接,来访必录。
本报融媒体记者 王 冰 通讯员 马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