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商丘市税务局了解到,城乡居民2023年基本医保缴费正在进行中,符合条件城乡居民均可参保。
此次参保对象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统称大中专学生)等人员。
此次缴费标准为每人38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640元。缴费时间为9月至12月,参保成功的居民将享受2024年全年医保待遇(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为方便缴费人缴费,税务部门作为征收机关,提供了线上线下多元化缴费渠道。缴费人可根据个人需要,自主选择渠道,为个人或家人缴费。
线上有五种缴费方式: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通过“支付宝”缴费;通过“豫事办”缴费;通过“河南税务App”缴费;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缴费。
如果选择线下缴费,大中专学生原则上通过学校集中缴费。广大居民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各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的集中代办点通过河南税务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办理缴费。偏好银行缴费的居民也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就近到有代收资质的12家商业银行网点或通过银联(云闪付等)办理个人缴费。此外,还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办税服务厅缴费。
未进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的人员,缴费前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或在“河南医保”微信小程序进行参保登记。缴费时缴费人须认真核对参保地信息无误后再缴费。若发现与当前参保地不符,请前往当前参保地社区或医保经办机构完成参保登记信息确认后再办理缴费,以免因信息有误影响待遇享受。
国家税务总局商丘市税务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按照有关规定,在集中缴费期按规定缴纳居民医保费的城乡居民,享受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居民医保待遇。在延长缴费期内缴费的城乡居民,享受待遇等待期后至12月31日的相应医保待遇。除新生儿、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参保以及按规定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等情形外,在延长缴费期间缴纳当年居民医保费的城乡居民,待遇等待期为30天,缴费满30天后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医保基金不追溯支付待遇等待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