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人民法院李原法庭庭长董磊(右二)联动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调解一起宅基地纠纷。
柘城县人民法院李原法庭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为目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发挥人民法庭驻一方热土、理一方民情、保一方稳定、促一方发展的前沿阵地作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多元解纷,拓宽诉前调解新途径
因为一些家庭琐事,公公与儿媳发生矛盾冲突,儿媳将公公刘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李原法庭法官接收案件后,从情、理、法多角度对双方进行释法和调解,劝导双方换位思考,共同维护大家庭的和睦和谐。最终,儿媳决定不再向公公要求赔偿,双方重拾亲情。
诉源治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李原法庭坚持把诉前调解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主动融入网格建设,联合村委会、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等单位,随时与基层单位负责人沟通,拓宽诉前调解新途径,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对诉至法庭的纠纷,在充分征求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他们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诉前调解或诉外调解,出具《诉调对接流程指引书》《案件调解交办单》,由县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交办给有关行业部门、属地乡镇,限10日内予以化解;调解不成的,由责任单位在5日内移交法庭。法庭接案后,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即刻启动诉前调解程序,限10日内予以化解。对当事人达成和解、调解协议的,及时引导当事人到法庭进行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与法院判决书同等效力,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调立审执”,探索一站解纷新模式
李原法庭积极探索“调立审执”一站式解纷新模式,案件由本院诉调中心驻庭调解员接收登记后,分流至调解员先行调解或由调解员联系法官开展联合调解。收案时,对财产给付类案件,告知当事人诉讼风险、执行不能风险,就申请财产保全作出必要说明,引导当事人及时申请财产保全。
在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中,因原告张某统计错误,导致多支付被告李某工资人民币6600元。承办法官耐心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在降低被告对判决结果过高期待的同时,也打消了其拖延执行的想法。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且被告李某主动履行了义务。
李原法庭还建立执行团队驻庭机制,强化审执衔接,使案件初步进入执行程序时,即可对当事人基本信息及财产信息初步了解,有针对性地制订执行方案。同时,树立执行前置理念,将督促履行延展到送达、调解、判后答疑等案件办理全过程,督促当事人达成协议或及时履行义务,尽最大努力把纠纷彻底化解在法庭。
在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中,原告王某向被告张某支付彩礼款18.8万元,加上购买礼品、待客等其他花销,共计金额20余万元。承办法官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从法理角度分析、从情理角度疏导,向双方阐明与彩礼等有关的法律规定。最终,张某同意全额退还彩礼,并当庭履行了调解协议。
截至今年前三季度,李原法庭一审民事结案率为96.51%,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5%,小额程序适用率为46.72%,调撤率为53.41%,执行案件结案率为80.33%,执行完毕率为33.88%。
普法宣传,发挥阵地前沿新优势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推进基层普法工作上的前沿优势,李原法庭在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接受咨询等方式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宣传围绕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人身权益等热点问题以及防范非法集资、防范电信诈骗、防范养老诈骗等进行详细讲解,引导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他们就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用群众听得懂、能理解的通俗语言,结合现实生活中的案例以案释法,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敢于使用法律武器理性维权,让辖区群众了解到法律法规就在身边,争做“法律明白人”。
在今后的工作中,李原法庭将继续用实际行动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让更多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