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经过定价程序,批复了商丘高铁站地下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并且明确停车时间在30分钟内的免收停车费、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减半收取。
据了解,就商丘市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商丘高铁站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续批的请示》,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定价程序,经价格审议委员会研究,批复了商丘高铁站地下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其中明确,机动车停放时间在30分钟内(含30分钟)的车辆免收停车费;超过30分钟不足2小时(含2小时)按5元/辆收费;超过2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一天(24小时)最高收费不超过25元,超过24小时,按前述标准重新计费。此外,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应急抢险救灾的车辆免收停车费;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减半收取。
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求,商丘市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应在收费场所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