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款我拿到了,案结事了,感谢法官用心办案,确实让我省了很多事。”近日,在虞城县人民法院调解室,原告程某对司法技术干警用心服务,快速、高效地调解案件表示赞赏。
程某是葛某雇佣的工人,一直在其承包的工地上干活。今年春,程某在干活过程中不慎被砖块砸伤,造成骨折。后双方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引发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原告程某对其伤情向法院申请了司法鉴定。
虞城县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干警收到申请后,发现双方对损害因果关系及基本治疗费用均无异议,仅在赔偿标准和计算方式等有一定的差距,而这些问题并不能通过司法鉴定得到解决。如果只是简单地走鉴定程序,不仅耗时耗力,徒增双方的诉累,还可能会激化矛盾。为了化解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技术干警决定联合案件承办法官共同对该案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对被告进行释法明理,缩小双方差距;鉴定团队从鉴定经验和工作流程的角度出发,分别站在原被告的立场上耐心解释,最终原告认识到鉴定确实不必要,又考虑到事故发生前,双方已合作多年且关系很好,遂自愿达成调解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