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柔性执法让营商环境更有“温度”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对民权县某建设项目未依法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擅自投入建设的行为,依法下达了《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此为今年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首张《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以柔性执法让营商环境更有“温度”。
据了解,市生态环境局民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开展日常执法检查时,发现民权县西环路某处新增一建设项目。经查,该项目未经环评审批擅自投入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构成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应对当事人责令停止建设,并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
经市生态环境局民权分局集体审议,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首次被发现,且主动停止建设,未造成生态破坏或环境污染后果。当事人的轻微违法行为符合《河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的行政处罚”不予处罚的适用条件。市生态环境局民权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并报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下达《免于行政处罚决定书》。
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当事人容错机会,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提高企业守法意识。该《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体现了生态环境执法的“温度”,缓解了企业的经营压力,保障了企业的发展空间。
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进一步优化监管模式,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将行政区内所有污染源作为随机抽查对象,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避免随意执法、过度执法、任性执法问题。持续实施正面清单制度,按照上级要求,每季度报送一次清单企业名单,对正面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差异化执法。对规范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排污单位,减少现场检查频次,采取科技手段加强非现场执法监管,提高执法效能。坚持无计划不执法,印发《商丘市生态环境现场检查计划》,将2023年度各项专项检查全部纳入执法计划,细化到月。除上级部门和临时部署的执法检查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展计划外的执法检查,坚决杜绝随意执法现象。开展非现场执法监管,充分利用无人机、走航车和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等高科技综合手段对排污单位实施非接触式执法,实现无事不扰。
记者 祁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