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
10月18日,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该局多措并举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
全面排查清理农村住房动态新增危房。全面排查农村低收入群体动态新增疑似危房,按照危房等级鉴定相关要求及时实施鉴定,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纳入改造计划;全面排查已实施改造的农户房屋安全,加强已脱贫户住房安全跟踪,及时按照住房安全保障相关政策对动态新增疑似危房实施住房安全保障;全面排查一般农户动态新增疑似危房(唯一住房),按照危房等级鉴定相关要求,经鉴定为C级、D级的危房,且农户有能力自行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由所在乡镇(街道)督促农户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认真落实农村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结合全市农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多次对农村房屋进行安全排查摸底,对发现的所有“疑似危房”建立台账,逐户进行鉴定,确保等级精准;积极会同市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对危房改造台账信息进行多次联合比对、鉴别,切实做到精细精准、应改尽改,确保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真正落到实处;统筹脱贫攻坚期以来考核评估反馈的个性问题、共性问题和其他渠道反映的问题,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建立台账,全面补齐短板弱项,确保所有问题全部清零到位。
坚持质量优先、精准施策做好民生工程。严格落实农房技术要求,加大施工现场巡查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严把质量关,确保改造一户、合格一户、满意一户;加强对乡村建设工匠的培训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由培训合格的乡村建设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施工任务并对施工质量安全负责,为农户对改造后房屋的日常维护与管理提供技术支持,提升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据介绍,2023年以来,商丘市申报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任务987户,截至目前,已开工987户、竣工845户,切实保障了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有所居、居有所安。
记者 鲁超 实习生 肖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