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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维修加固、重建新建都有补贴

改造维修加固每户不高于1.8万元,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每户不高于5万元

2023-09-26 07:29:56 京九晚报

  9月24日,记者从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我市开展2023年商丘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发现住房安全问题要建立台账,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危房改造范围,做到应纳尽纳、应改尽改,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持续开展7度及以上高烈度抗震设防地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房抗震改造,不断提高农房抗震性能。有条件的县(市、区),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同步实施农房节能改造,提高农房保温隔热性能,降低建筑能耗。纳入当年改造任务的要在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补助资金拨付和信息系统录入工作。

  据介绍,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的补助对象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农村危房改造由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依据县级乡村振兴、民政部门提供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名单组织开展住房安全性鉴定(评定),对无房户或经鉴定(评定)住房确属C级、D级的农户列为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无房户指无自有房屋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由农户本人申请、村级评议、乡镇审核等措施认定。

  危险房屋(以下简称危房)是指经技术鉴定(评定)为C级(局部危房)、D级(整栋危房)的农房。住房安全性鉴定(评定)应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确定的项目进行,由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具有专业知识或经培训合格,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逐户开展鉴定(评定)。有条件的县(市、区)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集中鉴定。农房抗震改造采取加固方式的应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房屋抗震设防不达标的鉴定报告。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农村危房改造既要保障居住安全又不盲目提高建房面积标准,引导农户量力而行,避免攀比加重农户经济负担。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的房屋面积,原则上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面积不低于13平方米。各县(市、区)可根据农户需求、经济条件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细化建房面积标准。

  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予以适当补助,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的主要方式。农村危房改造维修加固原则上每户不高于1.8万元,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原则上每户不高于5万元。农房抗震改造采用新建的原则上每户不高于8000元,采用加固的原则上每户不高于3万元。各县(市、区)应结合当地实际,根据当年中央补助资金规模、改造需求、农户经济条件、房屋危险程度、改造方式和建设成本等因素,科学合理设定细化分类分级补助标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强调,在保障当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计划任务基础上,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同步实施农房节能改造,不得单独实施农房节能改造或品质提升。同步实施农房节能改造的县(市、区),上级补助资金可用于门窗等基础节能改造,户均补助标准原则上不高于5000元。各县(市、区)不得擅自提高补助标准,上级补助资金有结余的,应增加改造任务数量,或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

记者 鲁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