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饼过度包装、添加各类名贵馅料或混合销售高价商品等,导致了“天价”月饼的出现。相关规定的出台,让“天价”月饼逐渐退出市场。但一些商家通过打“擦边球”,继续变相销售“天价”月饼。
一些商家将月饼礼盒标价定为499.99元,但却需要另付运费600元,运费比商品价格还高,也是为了规避相关部门的500元盒装月饼限价的规定。而在线下,一些远超过500元的“天价”月饼并不鲜见,一些商家还公然出售。在线上,虽然商家不敢公然标价出售超过500元的“天价”月饼,如果消费者需要,他们会通过微信、支付宝支付或对公转账,或是虚标价格、“买一付二”等方式,进行“天价”月饼交易。
商家瞒天过海,月饼销售玩起了“捉迷藏”“躲猫猫”,这样打“擦边球”式的月饼销售乱象,是在意图模糊监管边界,偷越监管“红线”,在悄无声息间,就扰乱了消费市场秩序,收割了消费者“韭菜”。
这种做法不仅变相逾越“天价”月饼的红线,同时也涉嫌违反《价格法》,涉嫌不正当价格行为,即“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据市场监管总局《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定,商家的行为涉嫌价格欺诈行为,存在“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经营者销售盒装月饼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也不得以礼盒等形式将月饼同其他产品混合销售。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天价”月饼仍在变相销售,除了暴露出监管死角,也在于“天价”月饼在消费市场仍有需求。
要防范“天价”月饼禁而不绝、死灰复燃,就需要监管部门加强对月饼等市场的监管力度,对变相、隐蔽销售“天价”月饼现象,要能加大查处力度。另外,对于节假日收受或索要礼物乱象,需要相关部门加大打击力度。同时,还要继续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遏制奢靡消费等不良社会风气。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天价”月饼乱象存在不止一时,月饼市场规模庞大,要完全杜绝并非易事,也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继续深化整治行动,从供需两端一齐发力,久久为功,识破无良商家的“变脸”把戏、“变装”把戏,让“天价”月饼无处遁形,促进月饼回归食品属性,回归传统文化本源,不给“天价”月饼留下灰色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