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新的发展理念 优化提升服务效能
近年来,市水利局围绕“治水安邦、兴水利民”,积极践行新的发展理念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代治水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明确方向、聚焦重点,全面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大力推进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做好行政审批的“服务员”。市水利局严格落实“首席事务代表制度”“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等,职能范围内行政服务事项已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集中办理,切实做到“一个机构履职,一枚印章签批”,以“一次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达到了“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限时办结的工作要求。优化精简办理事项清单,进一步压减事项承诺时间,审批业务办理时间全部压缩为一个工作日内办结,切实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强化水法律法规宣传,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员”。每年围绕3月22日 “世界水日”、3月22日至28日“中国水周”,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县委书记谈节水”活动,邀请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围绕各地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介绍各地水资源管理制度,大力推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举行“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宣传普及水法律知识、节水常识和绿色发展理念,解答市民提出的各类涉水问题。
打造优良营商环境,做好市场监管的“监督员”。完善市场监管制度,相继出台印发了《商丘市水利局关于加强水利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的通知》《商丘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实施方案》,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实施取用水监管措施,制订印发《商丘市水利局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监管任务,建立了随机检查企业信息库及执法检查人员信息库,形成公平、有效、透明、规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制,全面提升监管水平。强化水利建设市场管控,水利项目招投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严格规范项目招投标活动管理,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对于发现的不良行为,及时实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和人员失信惩戒,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权威性公正性。实施信用等级监管,根据水利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的要求,对全市水利行业领域采取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在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行政检查等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报告或信用核查,实施分级分类监管,降低检查频次,从而增强监管的针对性,提升监管效率,实现信用监管,降低监管成本。
记者 祁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