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商丘市教体局获悉,为不断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推进新时代学生资助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力实现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双重工作目标,全面提升资助工作的治理能力,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河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了《河南省学生资助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提出,要重点做好“两节课”的宣讲和“两张卡”的发放工作。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和春季学期结束前给全部学生上一节资助政策宣传课;秋季学期开学前向全部学生家庭发放学生资助政策明白卡,春季学期结束前向全部受助学生家庭发放学生受助情况温馨告知书。
《办法》明确,强化组织领导和部门配合,精心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工作方案,在新生报到现场设立“绿色通道”专区,简化报到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保护学生隐私,保障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都能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
《办法》要求,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时,要向特殊困难群体倾斜,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城市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特困供养学生、监护人因见义勇为伤亡的被监护人、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残疾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予以重点保障。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中“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家庭的学生予以关注,根据学生资助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纳入资助保障范围。
在学生资助资金的发放时间上,《办法》提出原则上春季学期不晚于6月30日、秋季学期不晚于12月31日。
同时,《办法》要求严格规范学生学籍管理,坚决杜绝“双重学籍”导致的重复资助。在发放资助资金前加强与相关部门学籍系统数据的信息查重工作,及时取消不符合条件的受助学生资格;要强化事后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受助学生要追回受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