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书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贾玉栋对韩某生等7人劳务合同纠纷提供法律援助,依法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韩某生等7人跟随唐某成在民权县某楼盘工地上进行杂活作业,被告唐某成始终以种种理由拒不支付下欠的工资款32350元。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韩某生等7人到民权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民权县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核认为,其劳务合同纠纷属于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韩某生等7人的经济状况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遂受理并指派河南书华律师事务所贾玉栋律师办理该案。
本案由于证据数量少、简单,不易对其主张的诉求进行证明,在该案办理过程中,承办律师全面搜集、整理并及时固定案件证据,经过不懈努力,最终法院支持了其诉求,为农民工追回了血汗钱,取得了法律援助的效果。
本案开庭审理时,庭审围绕唐某成是否拖欠韩某生等7人的工资款,唐某成是否已结清工资款为焦点进行。经审理后,法院采纳了承办律师的代理意见,认为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受援人韩某生等7人对法院判决结果非常满意,唐某成已将工资款全部支付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