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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滴灌润“心田”

——宁陵县人民检察院绘好救助因案致贫妇女“同心圆”

2023-09-14 07:42:01 来源:商丘日报

  “检察院实行的‘检察+’多元化精准司法救助因案致贫妇女新模式,解决了因案致贫妇女的实际问题,真正让她们感受到了检察温度。”近日,全国劳动模范、河南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豫东牧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胡业勇,在宁陵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建立对自己走访时,对当地检察机关“检察+”精准司法救助因案致贫妇女工作赞不绝口。

  2022年以来,宁陵县人民检察院本着“应救尽救”“主动救助”的司法救助原则,先后与县乡村振兴局、县妇联等单位会签了《关于深化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实施办法》《关于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办法》等文件,进一步统一规范救助因案致贫妇女的工作流程,建立了多元化精准救助机制,走出了一条“检察+妇联”“检察+乡村振兴”“检察+民政”的“检察+”多元化精准司法救助因案致贫妇女新路子。

  年过花甲的范某某,两年前丈夫因病离世,与正在初中读书的女儿相依为命,依靠政府低保金和亲戚、村民的救济艰难度日。今年6月29日,范某某在家中被邻居伤害,造成其左手手腕骨折,伤情鉴定为轻伤二级。遭此不幸后,范某某的身心受到极大伤害,病情进一步加重。由于家中无钱医治,被羁押的孟某某又无力进行赔偿,导致范某某的伤情一直得不到有效治疗。

  7月7日,该案由当地公安机关报请宁陵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刑事检察部门案件承办人宋娟审查该案时,被受害人范某某的不幸遭遇和窘困家庭情况所震撼,强烈的同情心让这位女检察官产生救助范某某的念头。于是,她按照内部信息共享机制的流程,把筛查涉及范某某的线索及时移送本院控申部门。控申部门负责人张冰阅卷后,与本部门干警带案下访,深入乡村与范某某家中了解情况,发现其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标准条件。

  返回单位后,张冰将范某某的困难处境向院领导进行了汇报,并启动多元救助因案致贫困难妇女机制,与县妇联、县乡村振兴局等有关部门合力救助。在多元精准救助机制的推动下,范某某很快得到入院治疗,病情也稳定下来。同时,范某某的家人也得到救助。

  该院副检察长杨峰说:“我院在办案中发挥检察环节精准司法救助工作的主动性,推动精准司法救助工作‘提档升级’,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开通‘绿色通道’,力争用最短时间将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今年5月17日,一位面黄肌瘦的中年妇女走进宁陵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大厅,正在值班的张冰接待了她。询问得知该妇女姓姚,经审查其书面材料,张冰认为姚某某当前的处境符合涉案困难妇女申请司法救助条件。

  于是,根据相关程序,张冰来到姚某某家中核实情况。在走进姚某某家一刹那,眼前一幕让这位从事多年司法救助工作的女检察官眼眶湿润了:破旧而狭窄的简易房内堆满捡拾和回收的旧衣服,两个孩子也由于长期营养不良身体消瘦单薄……

  经进一步了解得知,姚某某还是位患有骨瘤病的单亲妈妈。前夫在姚某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他们夫妻共同财产转移。万般无奈之下,姚某某于2021年年底开始摆摊卖日杂百货。近两年来,因为疫情没有生意,姚某某独自一人带着两个未成年的孩子,生活更是举步维艰。为了养育孩子,姚某某不得不放弃治疗疾病。

  张冰耐心抚慰姚某某,并向她讲解涉案困难妇女的救助政策和申请要求。姚某某听后仿佛看到了希望,眼中泛出激动的泪花。

  回到单位后,张冰立即为姚某某启动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程序,撰写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审查报告,为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按照多元化精准司法救助机制,宁陵县人民检察院将线索移交给县妇联对其进一步救助,又向所在乡镇、民政部门分别提出纳入监测对象识别程序和特困人员救助范围的建议,得到这些单位的大力支持,使姚某某进一步摆脱了生活困境。

  田建立介绍,截至目前,该院已为39名救助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0余万元,救助困难妇女17名。“我们将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做好精准司法救助工作,对内下好司法救助工作‘一盘棋’,对外依托‘检察+’多元精准救助机制,最大程度地救助因案致贫困难妇女,共绘多部门联动精准救助因案致贫妇女的最大‘同心圆’。”田建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