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睢阳区司法局古宋司法所调解委员会经过法理交融、用心用情地疏导解析,成功调解一起工厂劳资纠纷。
今年6月,王某等人来到古宋调委会反映一服装厂老板田某拖欠工资4.4万元,经多次讨要无果后只好找到政府,希望能给予帮助解决。
在了解事情经过后,调委会工作人员及时与田某联系,双方当事人聚在一起。工作人员一方面安抚民工情绪,一方面向田某了解情况,得知田某年前由于资金周转问题,没有现金支付工资。针对田某提出的问题,工作人员向其讲解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依理、耐心细致地向其解释说明,并告知田某工人与工厂形成的事实劳动合同关系、拖欠农民工资款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拒不支付工资法律后果等。同时,强调指出,作为服装厂负责人,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拒付工人工资,特别是不能侵犯工人的合法权益。
法理解析,融入真情。在调委会工作人员的耐心疏导教育中,田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向王某等人道歉,表示一定竭尽全力尽快将王某等人的工资款还清。但田某目前确实存在一些现实困难,不具备一次性偿还的能力。于是,在调委会工作人员的调解和见证之下,双方协商后达成协议:田某于2个月内付清所欠工资,头一个月内先期支付一部分。
至此,因拖欠工资所引起的纷争,在调委会工作人员的精细调解下,终于化干戈为玉帛。当事人对古宋调委会工作表示感谢,称赞本案在调处中充分发挥了调解一线便捷、经济高效、促进稳定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