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是城镇法庭吗?我是练某那个案子的被执行人赵某,我的手机收到短信说我的微信和银行卡被冻结了,我想联系一下执行法官,能否和对方协商一下制订还款计划?”
近日,永城市人民法院城镇法庭执行干警接到被执行人赵某打来的电话,曾经“失联”的被执行人主动现身,拖欠的租金得以兑现。
被执行人赵某与申请人练某、余某等签订店面转让协议,约定被执行人赵某于2018年9月至2023年9月租用申请人的店面,转让协议中对店面装修、设备及租金作出约定。现合同马上到期,被执行人赵某仍欠两年租金未支付,经多次催收未果后,申请人练某将赵某诉至法院。
经审理,判决赵某向练某支付租金59万元。判决生效后,赵某仍未支付所欠租金,申请人练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联系被执行人赵某,向其送达强制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但赵某手机关机无法联系,执行干警通过手机号查询到赵某微信,在微信上向赵某释法明理,说明对抗执行的法律后果,但赵某仍怀侥幸心理,声称人在外地,无法偿还。
在与赵某沟通无果后,执行干警采取线上财产查控的方式,冻结了赵某的银行账户。赵某看到冻结信息后,才意识到装作“失联”并没有用,立即与法庭干警联系,主动要求偿还欠款,并表明自己目前的经济状况不能一次性还清,希望和申请人协商制订还款计划。
秉着善意执行理念,照顾双方的权益,执行干警向申请人联系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赵某先行偿还10万元,剩余欠款每月偿还4万元。案件顺利达成和解。
为切实解决执行难,永城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我为群众办实事,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依法穷尽执行措施,有效震慑失信被执行人,依法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