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陵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跨越1700多公里,在甘肃省山丹县人民法院协助下,成功和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这起合同纠纷案件中申请人丁某与被告王某夫妻交往多年,被告王某夫妻在甘肃玉门种植枸杞,自2013年起,丁某开始组织农民工采摘王某夫妻种植的枸杞,截至2018年8月30日,王某夫妻已欠丁某的劳务费30余万元。后经法院组织调解达成协议,但由于疫情原因,枸杞种植销售受到影响,二被告一直没有履行还款义务,丁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经多方传唤,王某夫妻拒不履行义务,也一直找不到二人。经申请人提供线索,被执行人在甘肃省山丹县承包土地种植枸杞。得到这一线索后,宁陵县法院执行局组织干警迅速奔赴山丹县,在山丹县法院执行局的配合下,成功将被执行人王某拘传至山丹县法院。因目前正是枸杞采摘期,考虑到案件的实际情况,如果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势必影响生产经营。于是,执行局干警组织双方进行和解,经过4个小时的释法说理及强大执行措施的威慑,被执行人同意当场履行2万元,申请人也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这起劳务纠纷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只有地域的距离,没有工作的差异。奔赴千里,齐心协力,一切为了最大限度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宁陵县人民法院将不断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强化执行工作大局意识,着力抓好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加强法院间的沟通交流和司法协作,推动形成执行合力,打破地域限制,携手共解执行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