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办事效率真快,10天让我拿到了鉴定报告,为你们点赞。”8月7日下午,在虞城县人民法院接待室,拿到鉴定报告后的陈某向法官表示感谢。
今年3月,谢某驾驶小型轿车与步行的陈某发生碰撞,陈某受伤,经诊断左胫腓骨骨折。后经交警部门认定:谢某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肇事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有交强险,因双方就赔偿标准无法达成一致,陈某向虞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前鉴定申请,就伤残程度、护理期以及营养期等项目申请鉴定。
虞城县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团队收到鉴定申请后,于7月28日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场,按照程序选择鉴定机构,并现场指导申请人一次性提交鉴定所需材料。承办法官考虑到陈某家庭困难,行动不便,为尽快化解矛盾,平息纠纷,快速向司法鉴定机构送去委托手续及相关材料,并与鉴定机构沟通,尽快出具鉴定报告。
8月7日,鉴定机构完成司法鉴定报告,从申请到出具报告,仅用时10天,帮助当事人更好地预判诉讼风险,合理选择诉求,主张权利,为后期案件快速审理打下良好基础。
今年以来,虞城县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团队不断完善诉前鉴定流程,最大限度便民、利民,节省当事人的时间与经济成本,缩短鉴定周期,助力审判提速增效,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