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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计发使用新标准

补发待遇本月15日前发放到位

2023-08-10 00:34:54 京九晚报

  8月9日,记者从商丘市社会保险中心了解到,根据河南省统计局发布的2022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年平均工资数额,2023年1月1日起,我市工伤保险待遇计发标准有所调整。

  据介绍,新的计发标准为:河南各地社保经办机构按照202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月平均工资6575元,核算2023年度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工伤职工护理费待遇。

  此次工伤保险待遇计发标准调整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2023年以来已按原数据预核的待遇重新进行核定,差额部分予以补发。8月15日前将调整增加的待遇与应补发金额一并发放至相关人员社保(银行)卡账户。

记者 鲁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