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商丘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合理利用国有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报请市政府批准收回睢阳区北海路南侧、忠民河东侧、雪苑路北侧、九州路西侧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上述拟收回区域内有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身份和权属证明向我局提出登记。相关权益单位或个人对拟收回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享有听证的权利,如对收回有异议或要求听证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合法产权证明、有效身份证件等有关材料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听证时间另行告知)。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我局将依据调查结果向商丘市人民政府报请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联系人:孟祥利
联系电话:0370—3226613
联系地址: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睢阳分局新城国土资源所(华夏路与雪苑路交叉口西北角)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