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陵县阳驿乡司法所受理了一起退婚彩礼纠纷。去年春节前,男青年马某和女青年杜某经红娘牵线相识,在亲友的见证下,双方举办了订婚仪式。马某给付彩礼18.8万元和黄金首饰。后来在相处过程中,由于性格不合,双方便要解除婚约。在协商返还彩礼事宜时,女方以曾经同居过为由,不肯全部返还。
阳驿乡司法所长梁金矿倾听了他们的诉求:男方要求返还全部彩礼和金饰,而女方坚决不同意。梁金矿针对双方情况,一方面为他们讲述《民法典》关于返还彩礼的规定,另一方面从民俗上进行劝导,劝导双方换位思考,各退一步,好聚好散。最终在双方村委会的配合下,平衡了当事人双方利益,签下协议书,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现年32岁的梁金矿,给人的第一印象是充满青春活力,浑身有着使不完的劲儿。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三年多来,他一直奔走在矛盾纠纷第一线。他的工作信条,只有朴实的一句话:“群众无小事。”夫妻争吵、邻里斗气、地界分歧、老人赡养……在一般人眼里,可能这些都是鸡毛蒜皮的琐事,但梁金矿却不这样认为,只要与人民群众相关的,他都当大事对待。
在乡村,农村老人赡养纠纷是个棘手的问题。梁金矿记忆最深的是刚刚参加工作时参与的一次农村老人赡养纠纷。2019年年底,柳河镇某村一位衣衫褴褛的八旬老人找到镇政府,哭诉儿女不赡养,生活困窘。老人姓王,老伴已去世多年。他辛苦养大两儿两女,两儿两女却赡养不了他。梁金矿收到老人的请求后,迅速赶赴村里走访调查。原来老人的大儿子、二女儿患上重病,没有赡养父亲的能力,又加上宅基地分配不均,二儿子心中不平,而大女儿认为“嫁出去的闺女”没有赡养义务,于是儿女四人便相互推脱,又互相指责。
找到问题的“症结”后,梁金矿和村委干部组成调解小组。他们先分别给老人的四个子女做思想工作,讲赡养父母是儿女应尽的法律责任,讲父母养育之恩兄妹手足之情,还讲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自己如何对待父母,将来孩子就会如何对待自己。两天时间,梁金矿跑断了腿儿、磨破了嘴儿,可谓苦口婆心、用心良苦。在现场调解时,他还特意安排老人的孙子、外孙女一起参加。心结解开了,调解工作便水到渠成了,很快达成赡养协议:经济好的家庭多出钱,经济差的家庭少出钱,老人治病和今后安葬费按一定比例分摊。
3年多来,梁金矿直接参与调解矛盾纠纷260余起,没有出现一件“民转刑”案件,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在98%以上。有付出就有收获,他多次评为宁陵县“优秀人民调解员”“优秀司法所长”。
“小纠纷关系着大幸福。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我要努力践行‘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使命,用青春书写一名人民调解员的担当。”梁金矿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