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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中心城区8月11日启动义务教育新生报名工作

2023-07-23 23:19:15 京九晚报

  7月21日,市教体局发布我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新生报名入学工作安排。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坚持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原则。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招生8月11日—15日为现场报名时间,8月16日—18日为学校预录取和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时间,8月21日报名工作结束。

  根据《商丘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今年我市小学招收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任何学校不得招收不足6周岁的儿童入学。初中招收2023年小学毕业生。

  8月11日—15日,中心城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证件到所属学区公办学校或自愿选择的民办学校进行现场报名;招生学校审验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和生源范围的准确性,并将符合本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登记注册、信息采集、上传相关招生报名材料等。8月15日18:00,招生平台自动关闭。

  8月16日—18日,学校进行预录取,处理招生遗留问题。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下载、刻录报名数据、向社会公布电脑随机录取的学校名单、报名人数、派位计划等信息,组织电脑随机录取。

  8月19日—20日,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处理招生遗留问题。民办学校及其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将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信息删除。未被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回本人所属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登记注册,采集信息。

  8月21日,我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发布录取结果,招生报名工作结束。

  报名时,具有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100%产权)、身份证等,认定证件有效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含)。除市一中教育集团日月湖校区、市一实小教育集团星林路校区、市一实小教育集团日月湖校区外,市中心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对具有辖区内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其家庭户籍、房屋所有权证、实际居住地三者相符的,则认定为本校学区范围内生源。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市中心城区实际居住地所属学区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时,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户籍)、有效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须保持一致)、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居住证认定有效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含)。市一中教育集团日月湖校区、市一实小教育集团星林路校区、市一实小教育集团日月湖校区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仅限学区内原拆迁村民)或房屋所有权证(100%产权)或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各证件认定有效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含)。

  另据了解,市教育体育局将在综合考虑学校布局、楼盘交付及入住情况、适龄儿童少年人数、招生规模、班额规定等因素的基础上,及时调整市一中教育集团日月湖校区、市一实小教育集团星林路校区、市一实小教育集团日月湖校区招生报名条件。自2024年起,3所学校的招生报名条件调整为“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仅限学区内原拆迁村民)或房屋所有权证(100%产权)或2023年7月31日以前(含)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即仅有2023年8月1日(含)以后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3所学校不再安排入学。自2025年起,3所学校的招生报名条件与老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一致,即“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100%产权)、身份证等,且户籍、房屋所有权证、实际居住地三者相符”。

  市中心城区继续实施房产周期学位认定。市中心城区小产权房和公寓房、市一中教育集团日月湖校区和市一实小教育集团星林路校区及市一实小教育集团日月湖校区学区范围内的房产,原则上同一套住房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划片入学的机会(同一父母或同一监护人的子女除外)。2021年之前(市一实小教育集团日月湖校区2022年之前)占用的学位一律不计入房产周期学位认定。房产周期学位认定同样适用于进城务工人员合法稳定住所。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定和调整的问题,我市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县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布局、学位数量、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区范围,做到学区无缝衔接,实现划片就近入学全覆盖。市中心城区内三区边界相邻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学区归属遵循历史沿革和以往惯例。学区范围划定后应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的,可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但要提前向社会公布,并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严禁通过笔试、评测、简历筛选等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将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在入学报名、新生报到等环节组织任何形式的面试、面谈。

记者 贾若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