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支持企业挂牌上市再融资 最高奖补百万元
7月13日,记者从市金融工作局获悉,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通过上市、挂牌、再融资等形式实现直接融资的企业,符合相关要求可获市政府奖补,最高可奖补100万元。
据介绍,对申请在沪深交易所、北交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通过证监会审核或注册后奖励50万元,上市后奖励100万元。对申请在境外主流交易所上市融资的企业参照境内主板上市奖励标准给予奖励支持。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资金。市级固定税源企业由市财政全额支付,市、区共享税源企业奖励由市、区财政按比例支付,县属企业奖励由市、县财政按比例支付。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挂牌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资金。对已上市在新三板和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首次以配股等方式实现再融资且募集资金80%以上投资于我市的,按实际投资我市募集资金的1‰给予奖励,最高限额50万元。对成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实现融资的企业,按实际发行金额给予1‰的发行补贴,单次最高限额50万元;企业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成功实现融资的,按照实际融资额给予不超过1%的奖励,最高限额50万元;每家企业累计奖补不超过100万元。
记者 鲁超